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梅州市平远县2024年度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第一批)的批复
梅州市人民政府:
《平远县人民政府关于审批〈梅州市平远县2024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第一批)〉的请示》(平府报〔2024〕7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自然资源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粤府〔2022〕69号)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委托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审批权实施方案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2〕12号)等文件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梅州市平远县2024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第一批)》(以下简称《方案》),成片开发总面积104.5559公顷,拟征收地块面积62.7759公顷,共涉及10个成片开发范围。
二、请你市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坚持新发展理念,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注重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切实保护生态环境,妥善处理好保护与开发的关系,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三、请你市人民政府做好《方案》与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确保《方案》涉及的成片开发范围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并符合规划管控要求。
四、请你市人民政府加强对平远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严格按照《方案》确定的时序计划和规划用途,科学组织实施成片开发,依法依规开展土地征收有关工作。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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