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支付制度,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的控制、激励和约束机制,推动医疗服务的精细化管理,切实维护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的基本医疗权益,保障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平稳运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5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7〕65号)、《关于全面开展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分值付费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17〕3457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分值付费统一病种分值库〉的通知》(粤医保发〔2020〕41号)等国家和省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我局起草了《梅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5日(鉴于原政策已过期需尽快出台政策,为不影响政策实施,须加快出台《梅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办法》进度,对此适当压缩征求意见时间)。对征求意见稿的有关意见及建议可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给我们。
特此公告。
联系人:余秀明,联系电话(传真):2181769
电子邮箱:mzybybk@meizhou.gov.cn
附件:梅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1:梅州市按病种分值结算定点医疗机构普通病种基准权重系数表.docx
附件2:按病种分值结算特殊病例申请条件.docx
附件3.梅州市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分值付费普通病种分值库.xlsx
附件4.梅州市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分值付费基层病种分值库.xlsx
附件5.梅州市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分值付费诊治编码库.xlsx
梅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