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梅市府办〔2022〕5号)规定,我局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拟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2年12月7日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梅州市人社局综合法规科。电话:0753-2128509,传真:0753-2128436,电子邮件:mzrsfgk@163.com。
附件:梅州市人社局拟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29日
根据《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梅市府办〔2022〕5号)规定,我局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拟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2年12月7日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梅州市人社局综合法规科。电话:0753-2128509,传真:0753-2128436,电子邮件:mzrsfgk@163.com。
附件:梅州市人社局拟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29日
社会公众:
2022年11月29日,我局发出《关于征求拟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意见的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11月29日至2022年12月7日。
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我局未收到有关意见建议。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