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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梅州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在市卫生健康局网站公示,征求社会公众意见,请社会公众热心参与,提出修改意见,修改意见请于10月20日前反馈市卫生健康局。
联系电话及传真:2398950,邮箱:mzcs@meizhou.gov.cn。
附件:梅州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梅州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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