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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报废车上路行驶 会受到哪些处罚?
来源:梅州日报  时间:2019-07-25 11:18:26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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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和《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四条第十项规定,驾驶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应当收缴车辆,强制报废,对非汽车类机动车驾驶人处1000元罚款,对驾驶汽车驾驶人处1500元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