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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400007208330N/2024-00027 分类:
发布机构: 梅州市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4-03-08
名称: 梅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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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08  浏览次数:-

有关县(市、区)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金[2023]33号)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分配2023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的函》,经市领导批复同意,现下达你县(市、区)2023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见附件1),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县(市、区)应将上级财政下达的转移支付全额编入本级预算,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该项指标列2023年“2130804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预算科目。

  二、请各县(市、区)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附件2)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三、本次下达资金为直达资金,项目名称为“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代码为“Z155110010001”,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同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资金直达基层。

  请各县(市、区)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加强监督管理,确保直达资金专款专用,并接受监督。


  附件:2023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及资金分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