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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梅州市公路事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梅州市公路事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梅州市公路事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网址:https://www.meizhou.gov.cn/zwgk/zfjg/mzsglswzx/)查阅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有关公路行业的政策法规和文件。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公路发展规划;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行政许可。

主要包括:本部门各项行政许可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等。

(五)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公路行业的统计、公路建设投资统计信息等。

(六)政务公告。

主要包括:公告、通告、通知等。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梅州市公路事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本机关在编排以上各类政府信息时,按照业务和信息类别,划分为1-3级类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网址:https://www.meizhou.gov.cn/zwgk/zfjg/mzsglswzx/)查阅本《目录》。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公开形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https://www.meizhou.gov.cn/zwgk/zfjg/mzsglswzx/。

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

2.通过局政务公开栏;

3、通过其他有效方式。

●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梅州市公路事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样本见附件)。《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 本机关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 本机关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本机关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址为https://www.meizhou.gov.cn/zwgk/zfjg/mzsglswzx/。

申请人申请获取与工商业经济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及申请受理机构为:梅州市公路事务中心办公室;

办公地址:梅州市江南署前路1号

邮政编码:514021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工作日)

联系电话:2187222        传真:2187200

电子信箱:mzgljb@163.com

四、其他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

监督电话:0753-2187213。

地址:梅州市江南署前路1号。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机关违反《条例》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