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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400555568556K/2025-00075 分类: 按主题分类、按体裁分类
发布机构: 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成文日期: 2025-04-16
名称: 转发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工作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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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16  浏览次数:-

梅州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科工商务局,有关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机构(行业协会):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5〕16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如下意见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一、请梅州高新区管委会和各县(市、区)科工商务局结合本地实际,对照诊断服务范围大力推动本地企业积极接受节能降碳诊断服务,收集拟接受节能降碳诊断服务的企业名单(原则上每个地区不少于1家),并做好与节能降碳诊断服务机构的初步对接工作;同时请各有关行业协会大力发动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机构、会员企业积极参与节能降碳诊断工作。

  二、拟参加本年度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的节能降碳诊断服务机构,填写《2025年度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工作计划表》,提交至拟服务企业所在地的梅州高新区管委会或县级科工商务局。请各地于2025年4月18日上午下班前将本地区汇总的计划表报送我局(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科),以便汇总报省。

  三、梅州高新区管委会和各县(市、区)科工商务局组织开展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必须遵循企业自愿参与原则,不得对企业造成额外负担;节能降碳诊断要突出服务性质,重点帮助企业发掘节能降碳潜力,促进企业实施节能改造,实现降本增效。同时各地要加强工作统筹,做好节能降碳诊断服务与清洁生产审核、节能服务进企业、节能技术装备推广、工业节能监察、能效贯标对标、能效“领跑者”遴选、绿色工厂创建等工作的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鼓励各地围绕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安排配套支持政策和补助经费。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5〕16号)



  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4月15日



  (联系人:高 升,联系电话/传真:2274382)


附件:

1.粤工信节能函[2025]16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