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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400MB2C924053/2022-00022 分类:
发布机构: 梅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2-03-23
名称: 市国资委建立市属企业尽职合规免责工作机制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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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资委建立市属企业尽职合规免责工作机制

发布日期:2022-03-23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鼓励引导市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担当作为、干事创业,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在经营投资中的偏差和失误,激发改革创新活力,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市国资委在近日出台了《关于建立市属企业经营投资尽职合规免责事项清单机制的工作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从容错初衷、实施原则、工作机制、责任分工、免责程序、免责纪律等方面多层次多维度考虑,明确规定了10种可以容错免责的情形。

  《方案》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坚持事业为上、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容纠并举的原则,对市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在履职过程中出现的偏差和失误,综合考虑动机态度、客观条件、性质程度、后果影响、挽回损失等情况,区分无先例经验和明知故犯,区分无明确限制和明令禁止,区分无意过失和谋取私利,全面历史辩证地评价功过是非、纠错免责。

  作为《梅州市市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的配套制度,《方案》更加清晰地界定了“问责”和“免责”的标准和界限,避免出现国有资产损失“一刀切”问责的情况,在政策允许、程序合规的前提下,鼓励经营管理人员大胆创新、积极探索,消除畏难不前、怕错避责的消极情绪,充分调动和保护经营管理人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凝聚发展共识推进国企做强做优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