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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梅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400MB2C9083XQ/2023-00017 分类:
发布机构: 梅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3-05-29
名称: 有序开展权属统一登记
全面提升办公用房管理水平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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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序开展权属统一登记
全面提升办公用房管理水平

发布日期:2023-05-29  浏览次数:-


512日,我市召开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工作推进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赵东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和业务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同志和相关负责同志,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分管负责同志和业务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和各县(市、区)分别汇报了本单位、本地区推进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工作的实际情况。与会同志围绕如何妥善解决疑难问题、有序推进权属统一登记进行了交流发言,并研究部署了下一阶段工作。会议认为,办公用房权属登记工作启动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职能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工作开局良好,今年4月,办理了3处转移登记,标志着登记工作迈出实质性一步。
    会议强调,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工作是机关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度的重要举措。一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全市各级各相关单位务必讲政治、顾大局,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决策部署和省、市的工作要求上来,把权属统一登记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中,细化实化工作措施,积极主动作为。二要多措并举分类分步推进,根据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现状,按照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完善权属登记配套政策,分步推进权属登记工作,针对“两证不全、权属不清、要件不齐、信息不实、产权纠纷”等方面的历史遗留问题,由市自然资源局会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认真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分类解决办法,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文件,发布分类实施细则(含流程图、办事指南等),明确各相关单位责任,对号入座分类办理权属统一登记工作,需市政府审定事项,按程序报批。三要扎实做好保障工作,要加强经费保障,由各级财政部门合理安排预算资金;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选优配强骨干力量,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工作;要加强督促检查,领导小组要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导,对工作进展滞后的地区、部门进行警示提醒,对影响办公用房权属登记工作进度,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单位和个人,坚决从严追责问责。
    最后,会议要求,市级部门在牵头制定配套政策文件时,要同步指导协调县级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各县(市、区)可参照市级做法,建立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机制,确保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工作有效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