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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梅州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梅州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梅州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指南》将根据情况及时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的网站上查阅《指南》。
  一、主动公开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本机关网址为:https://www.meizhou.gov.cn/zwgk/zfjg/sjtysj/。
  本机关还采用以下公开方式:
  (一)通过政务公开栏;
  (二)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公开;
  (三)通过其他有效方式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的,请打开本机关网站(网址为https://www.meizhou.gov.cn/zwgk/zfjg/sjtysj/),并点击“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进入“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该系统提供在线申请、提交成功短信接收、查询办理进度、查看电子反馈文书等辅助功能。

  1、网上申请

  申请人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点击“我要申请”。

  2、书面申请

  申请人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点击“(下载申请表格)”,下载并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采用邮寄方式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以“邮政寄送”方式提交申请;采用当面方式申请的,请到本机关受理机构提交申请。

  受理机构:梅州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办公地址:梅州市梅江区丽都西路2号;邮编:514071;接受申请时间:工作日的08:30-12:00,14:30-18:00;联系电话:0753-2281032。

  根据《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公民提交申请时必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交申请时必须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申请人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本机关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将由市财政和价格管理部门确定,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

  三、其他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
  监督电话:0753-2281032。
  地址:梅州市丽都西路2号。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机关违反《条例》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