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在市政府的指导下,我局严格按照《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梅市府办函〔2019〕103号)及《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梅市府办函〔2018〕217号)要求,认真做好卫生健康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积极推进政务公开。
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扎实推行“五公开”(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重点抓好“五环节”(信息发布、政策解读、舆论引导、回应关切、公众参与),切实在“一个深化、两个加强、五个提高”上下功夫、用实招。
我局在“五公开”及重大决策预公开方面能够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让公众看得到、能监督。通过我局官方网站“政务公开”及“工作动态”栏目,及时更新工作动态及政务公开信息,不断充实政务公开内容,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的服务功能,加大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力度,推动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围绕中心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1.领导重视,职责明确,氛围良好。根据市局制定《关于印发梅州市卫生健康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建立职权明确、责任到人,分工负责、协同配合的内部工作运行机制,理顺工作关系,减少责任交叉,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市、区)卫健局和市直医疗机构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政务公开实施方案,明确政务公开的内容以及工作要求。
2.围绕重点领域、加强政策解读、加强舆情回应、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强化网站建设管理、整合各类政务热线电话等重点工作开展我市卫生健康政务公开工作。按照“谁开设、谁管理”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切实做好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府办转发国办公开办关于机构改革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问题解释》的的宣传贯彻工作。
3.充分发挥官方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加强政务微信、官方网站的日常监管和维护,对维护能力差、关注用户少的市直卫生健康单位网站进行关停整合。推进政务微信、官方网站的集约化运维和日常统一监管,目前,我局微信公众号平台共发布稿件203篇;局官方网站共发布稿件约163篇。
4.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2019年,我局无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案件。
5.政府政务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2019年度政府政务公开中没有发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未产生依申请公开的费用收费和减免情况。
6.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2019年度卫生健康局没有因申请政府政务公开而产生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7.综合运用新兴媒体。积极借助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LED滚动播放屏等平台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不断创新内容、形式、方法、手段,加大政府信息及政务公开力度,有针对性地公开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相关规划和指标、行政执法、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情况。积极开展健康科普信息的宣传,及时公开健康促进县(区)健康促进社区、健康促进场所(机关、学校、医院、企业等)、健康家庭名单及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依托政府网站建设网上办事服务平台,实行审批和服务事项网上办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有些单位和科室对政府政务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依然不够,一旦遇到工作任务较重的时候,就会重日常工作、轻政府政务公开工作,不能及时落实政府政务公开工作,也不能把落实政务公开和促进日常工作结合起来,其表现在上报信息不及时、不详细。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升、公开范围有待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等问题。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提高信息公开能力。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切实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继续加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有效保障群众及时知晓、便捷获取政务信息。要充分利用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关键时间节点,统筹组织好信息公开。
(二)提高政策解读能力。统筹各方力量资源,协调各部门、新闻媒体机构等,充分发挥各自特点优势,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的政策解读机制。善于通过政策吹风、发表文章、媒体采访、专题宣讲等形式,打出政策解读“组合拳”,增加政策信息“含金量”。善于用群众语言解读政策,强化与群众的互动交流,增强新闻性、针对性和贴近性,真正做到“上接天气,下接地气”。
(三)提高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强化督导检查。加强调研指导和督促检查,不断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形式及监督手段,切实解决政务信息的不断充实、更新问题,确保信息的权威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