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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400MB2C90610H/2023-00119 分类:
发布机构: 梅州市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3-07-13
名称: 注意!异地就医备案政策有新变化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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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异地就医备案政策有新变化

发布日期:2023-07-13  浏览次数:-

  在外地就医时,相信不少市民都会对如何办理异地备案,异地备案能报销多少等存在疑问。

  在梅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待遇审核组内,记者看到,工作人员忙成一片。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今年1至4月,全市参保人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约3.5万人次,跨省异地就医751人次。如何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以及备案后的报销比例是较多市民前来咨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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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梅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待遇审核组工作人员黄丽玲告诉记者,符合异地备案条件的参保人可以办理异地备案,目前有5个备案类型:异地安置退休、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异地转诊以及临时异地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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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市民符合以上5个异地备案类型的,线上备案可以通过“粤医保、粤省事、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进行备案。另外,目前异地就医备案已实现“全市通办”,参保人也可选择到就近医保经办窗口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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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市民在外地因急诊抢救,未能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情况又该怎么办呢?黄丽玲表示,这种情况可以视同已备案,享受已备案待遇。

  另外,参保人员自行外出异地就医或者未在就医出院前按规定办理备案的,也可以异地直接结算,但享受的是参保地自行外出异地就医的待遇标准。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今年的异地备案政策相对于之前来说,有新变化。其中,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办理备案登记后备案长期有效,异地转诊人员和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备案有效期则为六个月。

  黄丽玲说,备案人员返梅就医政策也有调整,之前的政策是备案有效期内返梅需要降低报销比例,现在政策是以居住证明、派驻异地工作证明等材料备案的,备案有效期内返梅跟市内的待遇一样,以承诺书备案的,补齐相关材料后方可按照市内就医类型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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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的政策更为灵活,允许参保人可在出院结算前备案。在此,工作人员也特别提醒市民:在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时,备案的开始日期应选择在异地就医入院前或入院当天,注意在出院结算前办好异地备案。如果参保人因客观原因没有实现异地直接结算的,可以持就诊发票、费用清单等相关的资料到参保地经办窗口申请手工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