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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梅州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400MB2C90610H/2024-00106 分类: 通知
发布机构: 梅州市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4-09-18
名称: 关于完善梅州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信息变更经办指引的通知
文号: 梅市医保函〔2024〕102号 发布日期: 2024-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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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梅州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信息变更经办指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18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市直经办管理定点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保证医疗保障定点信息变更前后政策顺利衔接,更好地保障参保人权益,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现将完善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信息变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医保中心受理定点医疗机构重大信息变更时,对涉及医保结算范围、结算标准等的变化内容,如诊疗科目、机构等级和类别等,需报同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复核。复核通过的,由各县(市、区)医保中心向市医保中心请示。市医保中心会同市局机关相关科室核准后,批复各县(市、区)医保中心执行,批复包含执行开始日期。

        二、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其他信息变更流程按《关于印发梅州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申请及信息变更经办指引的通知》(梅市医保函〔2023〕55号)执行。请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定点医疗机构信息变更经办工作,妥善解决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信息变更前后的就医问题,确保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服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梅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