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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梅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4000072083734/2023-00217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梅州市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23-10-12
名称: 安全+满意丨群众举报危险驾驶,警方快速查处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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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满意丨群众举报危险驾驶,警方快速查处

发布日期:2023-10-12  浏览次数:-

为寻求“刺激”、“好玩”

男子飙车炸街被查处

  日前,“平安厅”局长信箱收到群众来信反映:有男子在五华县水寨镇客家湾地带驾驶机车,车辆轰鸣声响彻街头巷尾,驾驶员不仅没有佩戴头盔,还做出了“翘车头”、“翘车尾”的危险行为,希望公安机关严厉查处。

  

图片

  接到来信后,五华县公安局交警部门以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为抓手,循线追踪,于9月20日在五华县城水安路附近成功查获2名涉嫌无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员卢某某和李某某,查扣摩托车1辆。

  2人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驾驶机动车过程中,李某某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2人交代了在五华县城及周边多个路段危险驾驶摩托车的全过程。目前,公安机关已经依法对违法人卢某某和李某某依法作出了行政处罚。

道路不是游乐场

违法是事故的根源

广大市民朋友一定要

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严防交通事故发生

共同营造良好交通环境

  危险驾驶NO!

  1、不按规定佩戴头盔可能危害生命

  摩托车在行驶过程中,由于其平衡系数较低,防护性能低,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车辆容易倾翻,驾乘人员如果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其头部可能会直接撞击地面,极易造成驾乘人员颅脑损伤及死亡。

  2、给社会造成重大安全隐患

  参与道路危险驾驶的人员往往法制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弱化,加之日常驾驶时规避执法检查的心理而往往超速、超员、闯红灯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现象司空见惯,影响到其他道路参与者正常通行和道路交通管理秩序工作的正常开展,甚至引发交通事故造成自己和他人的伤害,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