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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4000072083734/2024-00036 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公告
发布机构: 梅州市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24-02-27
名称: 关于进一步便利部分中型厢式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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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便利部分中型厢式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4-02-27  浏览次数:-

关于进一步便利部分中型厢式货车

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告

  为更好服务保障城市货运配送发展,提高城市货运配送效率,现决定推行便利部分中型厢式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措施。具体通告如下:

  一、对于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及车辆外廓尺寸符合上述条件的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车,原则上不采取限行措施。

  二、其他中型以上普通货车因生产生活、物资保供等需要,确需在禁限行区域、路段、时段通行的,可以通过“梅州交警互联服务系统”提前申领准行证或“交管12123”APP提前申领城市货车通行码,按核准的时间、路线通行。

  三、本通告所指车辆不含中型以上自卸货车和危化品运输车辆,中型以上自卸货车和危化品运输车辆需按规定申领准行证通行。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梅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