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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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1-01-29 | |
名 称: |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综合保税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工作协同推进机制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梅市府办函〔2021〕24号 | 信息时效期: |
梅市府办函〔2021〕24号
梅县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梅州综合保税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工作协同推进机制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税务局反映。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29日
为切实做好梅州综合保税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工作,确保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各项任务顺利实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海关总署关于在综合保税区推广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9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分局 广东省财政厅 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关于推进综合保税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工作的通知》(粤税发〔2019〕170号)的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9〕3号)的重要决策部署,推动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尽快落地实施,促进梅州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确保综合保税区内企业能够享受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政策红利,实现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无缝衔接,提升梅州综合保税区的核心竞争力。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工作的督促指导、统筹协调,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曾尚忠(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杨 浩(梅州综合保税区建设指挥部副总指挥)
温助民(梅县区政府区长)
成 员:曾建东(市税务局副局长)
陈少敏(梅州海关副关长)
丘小录(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宏基(梅县区政府副区长)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负责落实《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海关总署关于在综合保税区推广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的公告》要求,统筹领导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工作,定期听取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领导小组不纳入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由市税务局承担,与财政、海关等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积极推进梅州综合保税区开展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工作,联合开展试点需求调研和可行性分析,做好试点的各项工作。
三、工作机制
(一)强化部门合作,统筹推进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工作落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工作部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海关总署关于在综合保税区推广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的公告》要求,统筹好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工作,加强合作,共同推进,紧抓发票开具、纳税申报、税负分析、运行监测等重点工作,确保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工作尽快落地实施。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持续抓好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的纳税人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发挥部门管理和指导职能,充分利用行业资源优势,积极组织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政策宣传培训,市税务局、梅州海关要主动选派培训力量给予支持。(牵头单位:市税务局,配合单位: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二)严格依法治理,维护良好改革秩序。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能分工,加强协调合作,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维护良好的改革秩序。坚决避免违背市场规律的不合理行政干预。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牵头单位:市税务局,配合单位: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三)实现信息共享和联合监管,做好政策效应分析。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强数据沟通,实现数据共享,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分析跟踪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并落实好联合监管工作,更好地为试点企业提供服务,对试点企业实施管理。共享信息应当遵循规范有效、及时完整合法使用、保障安全的原则。市税务局、梅州海关应建立《梅州综合保税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企业联合监管和信息共享机制》,对试点企业适用税率、税款申报等情况实施联合监管,通过比对分析、部门间共享信息等方式进行疑点排查,从而进一步加强对试点企业的有效引导,促进试点企业开展业务更加科学规范。财税部门要积极联合海关等相关部门做好政策效应及行业税负分析工作,积极提出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采取应对措施。(牵头单位:市税务局,配合单位: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四)加强政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加强与新闻宣传部门之间的合作,通过报纸、电视、电台、网站等媒体及时宣传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政策,统一政策辅导口径,统一政策宣传内容,进一步提高园区及周边地区外贸企业对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政策的覆盖面和知晓度。加强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政策宣传辅导,聚焦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新闻发布、政策解读、专家点评等活动,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和纳税人诉求,以专题辅导班等形式对新办一般纳税人进行政策宣传、业务辅导,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为改革营造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市税务局,配合单位: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梅州综合保税区推广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是推动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该项工作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进一步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加强责任落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明确任务分工,细化措施方案,层层落实责任,按照工作职责主动协调配合,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跟踪督促。领导小组要结合工作实际适时组织相关部门对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尽快落地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