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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梅州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0-05-10
名  称: 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聘请第二届兼职法律顾问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5-10
文  号: 梅市府〔2020〕11号

梅市府〔2020〕11号


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聘请第二届

兼职法律顾问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

  为持续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有关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市政府依法决策能力,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广东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省政府令第207号)等有关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聘请蔡国芹等3名法学专家学者以及张展源等5名专职执业律师为市人民政府第二届兼职法律顾问,具体名单如下:

  一、法学专家学者担任梅州市人民政府兼职法律顾问名单

  蔡国芹嘉应学院政法学院

  李旭强嘉应学院政法学院

  肖国宁嘉应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二、专职执业律师担任梅州市人民政府兼职法律顾问名单

  张展源 广东从信律师事务所

  朱榕基 广东汉诚律师事务所

  范伟基 广东客中梅律师事务所律师

  廖伟雄 广东粤梅律师事务所

  李 娜 广东世纪华人(梅州)律师事务所

  市政府兼职法律顾问按照《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的通知》(梅市府〔2017〕27号)和《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聘请第二届兼职法律顾问的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聘期三年(起止时间按照合同约定)。请各单位支持市人民政府兼职法律顾问工作。市司法局(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负责兼职法律顾问日常联络、组织协调、考核等服务和管理工作。



梅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