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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丰华兴梅原中央苏区绿色发展示范区发展总体规划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前的公示
来源:梅州市人民政府  时间:2015-07-08 09:31:5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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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公众:

  依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规定,现将广东丰华兴梅原中央苏区绿色发展示范区发展总体规划社会稳定风险分析主要风险及措施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间,欢迎各界人士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反映情况,发表看法和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包括兴宁市、五华县、丰顺县、梅县区行政区界,总面积约1.05万平方公里。核心区规划范围以广梅园区为重点。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示范区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人均主要经济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基础设施体系趋于完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和能源保障体系基本形成;特色优势产业集群进一步壮大,现代产业体系基本建立;中心城市集聚能力不断提升,新型城镇化进程明显加快;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取得显著成效,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及污染物排放量进一步降低;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努力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

  (三)规划内容

  本次规划重点研究明确丰华兴梅原中央苏区绿色发展示范区的发展定位、发展策略,明确主导产业以及空间布局,优化园区资源配置和基础设施,以实现以下三方面内容:

  1.打造产业发展载体,引导产业集聚发展。通过丰华兴梅产业集聚区的打造,引导产业园区布局优化调整,拓展城市产业发展空间,实现产业集聚发展。

  2.注重产城互动发展,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强产业发展与城市建设之间的良性互动,以产促城、以城促产,形成产城融合、城乡统筹、区域联动的地区发展模式。

  3.解决近期实施问题,加快园区建设项目落地。针对现状问题,提出解决对策,通过土地开发策略研究、经济测算等手段,合理制定土地开发策略,科学安排土地开发时序,统筹园区建设和运营,落实项目实施建议。


  
广东丰华兴梅原中央苏区绿色发展示范区规划范围图

  二、项目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

  根据广东丰华兴梅原中央苏区绿色发展示范区发展总体规划社会稳定风险的初步分析可能存在12项社会稳定风险因素为:

  1、立项、审批程序

  2、规划选线(选址)

  3、立项过程中公众参与

  4、征地拆迁及补偿

  5、资金筹措和保障

  6、生态环境影响

  7、项目管理

  8、社会稳定风险管理体系

  9、经济社会影响

  10、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

  11、历史遗留问题

  12、媒体舆论导向及其影响

  三、项目拟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

  根据上述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拟采取下列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

  (一)建设单位须严按照国家、地方的有关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要求,依法、合规、按程序报批示范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专篇、专项规划等。

  (二)示范区的总体规划要符合梅州市的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规划、梅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要符合梅州市相关政策和规划。

  (三)尊重市民的知情权,加强宣传力度,通过网络公示、社会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及时公布项目与大众有关的信息,加强信息的公开化,透明化,让公众了解、参与示范区的开发建设,及时回复社会对项目关注的问题,解答公众的疑问。

  (四)具体建设项目应严格执行国家、广东省、梅州市关于土地房屋征收相关政策文件、补偿文件和标准,制定合理的征地拆迁工作方案,确定补偿标准,明确补偿资金数额,并加快落实资金到位,维护被征迁群众、企业的合法权益。

  (五)加快制定未来规划发展的资金筹措方案,进行多种资金筹措方案的比选研究,探索创新投资模式,建立健全多元化的资金筹措及融资平台。

  (六)加强污染防治检查监督。对污染物实行总量控制要求,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严禁直接排放,必须经处理后达标排放。根据示范区空间布局的划分,做好水土保持防治措施,保证示范区生态平衡,做到可持续发展。

  (七)与当地政府共同构建风险管理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发挥各层次维稳工作部门的作用,成立社会维稳和风险管理联动小组,快速灵敏的应急处理机制和矛盾分级分责化解机制,落实风险预防化解工作职责。

  (八)落实财政、税收、金融等各项创业政策,推进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重点解决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问题,切实帮助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再就业。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劳动者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体系,构建城乡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

  (九)制定相应的调解方案,对当地居民与流动人口、外来人口的矛盾纠纷力争做到早排查、早发现、早处置。

  (十)对于历史遗留问题,示范区在规划落实后,实施项目开展前,当地政府应组织各有关职能部门成立遗留问题工作小组,尽快与当地基层组织及相关群众取得沟通,了解情况,在现行法律法规框架内制定切实可行的问题解决方案,并将方案公布征求群众意见。征得群众同意后尽快落实解决方案。

  (十一)建立完善舆情监控、预警机制,通过网络、报纸、电视等多方渠道关注舆情走向,及时、全面地收集媒体信息,定期进行民意调查,跟踪发展变化,进行风险评估分析,预测走向趋势,提出应对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应对、早处置,制定应对媒体炒作的宣传预案和对外宣传口径,增强舆论引导工作的预见性,主动引导舆论,防止矛盾激化,引导社会心态平稳健康发展。对突发事件需要媒体注重拓展舆情搜集渠道,全面把控舆情信息,完善舆情研判机制。

  四、公众提出意见及建议的方式和期限

  公示时间:2015年7月8日至2015年7月14日(共5个工作日时间),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实名方式向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或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提出书面意见。

  评估单位: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联系人:钟工

  联系电话:020-87386919-512

  地址:广州市寺右新马路111号五羊新城广场903

  邮箱:zqr@giecc.com.cn

  评估委托单位: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53-2250993

  地址: 梅州市新中路市政府综合楼三楼

  邮箱:mzszdb@126.com

  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201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