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梅州城区家禽集中屠宰企业拟选定名单的公示
来源:梅州市人民政府  时间:2015-10-10 10:01:25  浏览:-
字号:

  根据《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06号)、《广东省家禽屠宰厂(场)设置指导意见》(粤农﹝2014﹞336号)和《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推进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梅市府办函﹝2015﹞75号)文件精神,经企业申请、专家评审、实地考察、择优筛选和审定等程序,拟选定广东裕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为梅州城区家禽集中屠宰企业,现予公示。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名单持有异议的,请在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市畜牧兽医局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平、公正,保护候选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异议受理部门:梅州市畜牧兽医局

  投诉联系人:廖忠东

  投诉联系电话:0753—2280873

  传真:0753—2280873

  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定民路31号

  邮编:514021


梅州市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