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国家发改委颁布的《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有关规定,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定于近期在梅城召开梅州市调整公办高中学杂费标准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项目为梅州市调整公办高中学杂费标准。我市现行公办高中学杂费标准自2002年执行至今,对比实际生均费用水平和省内兄弟市收费标准,已明显偏低。为确保高中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运作,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梅州市教育局申请适当调整我市公办高中学校学杂费标准。
二、本次听证会设听证参加人20名,其中消费者代表8名,通过面向社会、自愿报名、随机选取的方式产生;利益相关方代表4名,有关部门及专家学者代表8名,我局将委托有关单位或组织推荐产生。
听证会将邀请梅州市主要新闻媒体的记者采访报道。
三、听证参加人报名条件:①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梅州市常住居民;②对高中学校收费问题有一定了解;③有一定的调查分析和语言表达能力;④能依时出席听证会。
四、报名办法:有意愿成为听证参加人的各界人士,可带有效证件前来我局收费管理科报名。地址:梅州市新中路市政府综合大楼303室,联系(传真)电话:2242229。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19日。
五、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听证方案要点、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等,将于听证会举行20日前另行公告。
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5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