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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局要求全市公共机构采取有效节电措施
争取全年用电比上年度压减10%
来源:梅州日报  时间:2021-10-22 09:51:08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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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市发展改革局发出通知,要求全市各公共机构、各县(市、区 )发展改革局贯彻落实好《广东省关于进一步发挥公共机构节约用电表率作用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梅州市2021年能耗“双控”预警调控方案》,进一步发挥公共机构表率作用,采取各种有效节电措施,争取全市各公共机构全年用电比上年度压减10%,带动全社会形成节约用电良好习惯。

  通知要求,各级公共机构要积极做好办公设备科学用电、节约用电管理。一是加强空调运行管理。夏季环境温度低于30℃、冬季环境温度高于5℃时停止使用空调;办公场所夏季制冷温度设置不低于26℃,冬季制热温度设置不高于18℃;空调运行期间保持门窗关闭。二是合理使用照明灯具。充分利用自然光照明,减少人工照明;适当减少照明灯具数量和功率,优先选用更高效的节能灯具;养成随手关灯的好习惯,人走关灯,杜绝长明灯。三是降低电梯使用强度。办公场所3层楼以下或上下两层楼时尽量走楼梯。四是减少非工作时段用电,下班时应确认电脑、打印机、饮水机、空调等用电设备均处于关闭状态。

  通知强调,各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要主动作为,落实和完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制度,下大力气做好公共机构节能指导推进、监督考核、重点用能单位管理、统计审计等工作。要以创建节约型机关和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为抓手,调动各公共机构节约用电的积极性,督促指导各单位进一步落实节约用电的各项措施,为全省有序用电、全市能耗“双控”、节约用电工作作出更大贡献。

  通知指出,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利用网络、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宣传手段,对节约用电进行集中宣传报道,扩大宣传影响,在全社会营造节约用电的浓厚氛围,促进形成勤俭节约、节能环保、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工作和生活方式。(记者林德培 通讯员曾昭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