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数据发布 > 统计月报
梅州市统计月报(2014年第2期)
来源:本网  时间:2014-04-02 12:16:07  浏览:-
字号:

统计小知识

  GDP的核算方法

  GDP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从不同角度观察生产活动的成果,GDP核算方法可分为:生产法、收入法和支出法。

  1、生产法:增加值=总产出-中间投入

  生产法是从生产的角度衡量常住单位在核算期内的最终成果,它消除了生产各环节之间的重复计算,从全社会来看,国民经济各行业生产法增加值之和就是生产法GDP总量。

  2、收入法:增加值=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

  收入法(也称分配法)是从生产过程形成收入的角度,根据生产要素应得收入份额反映生产过程中最终成果的计算方法。

  3、支出法:GDP=最终消费支出+资本形成总额+货物与服务净出口

  支出法是从最终支出的角度衡量核算期内新生产的货物和服务最终去向的计算方法。其中,最终消费支出和资本形成总额反映国内的消费需求和投资需求,货物与服务净出口是出口扣减进口后的差额。经济学上常把投资、消费、出口比喻为拉动GDP增长的“三驾马车”,三者的比例关系是否协调,直接影响到国民经济的稳定、健康发展。

  通常我国GDP核算,一产采用生产法,二、三产业采用收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