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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梅州市环境问题举报件核实查处情况通报(三十一)
来源:梅州日报  时间:2017-01-08 10:11:19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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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组的要求,转交案件办理具体内容已在梅州市环境保护局公众网“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梅州专题”专栏(链接:http://www.mzepb.gov.cn/list/index/461)按时发布。现将部分举报件核实查处情况向社会通报。

关于群众反映“蕉岭县新铺镇北方村黄马水泥厂与居民楼很近,废气粉尘扰民。多次投诉未果。”的问题:经查,群众反映的黄马水泥厂实为梅州皇马水泥有限公司,蕉岭县环保、信访部门在2015年下半年以来未接到相关投诉。该公司日产2500吨水泥熟料生产线和两条日产5000吨粉磨生产线均办理了环保相关审批手续。现场检查时,该公司环保设施、在线监控正常运行,监测结果达标排放。据了解,该公司在生产和运输过程中可能对周边群众造成一定影响,对此,蕉岭县环保局要求加强环保设施和道路运输车辆的管理。

关于群众反映“兴宁市径南镇马山水库涉嫌由灌溉、发电水库变为商业水库,水库每天被投放大量饲料,上游还有多家养猪养鸡场,排泄物流入水库,导致水库水臭气熏天,直接影响水库下游居民的生活生产用水。村民多次向上级部门反映未果。”的问题:经查,马山水库属镇管小型水库,总库容125万立方米,主要用于下游马山、坪宫、章峰等村的农田灌溉,不是饮用水源。该水库被人承包养鱼,每日投料约200斤;水库附近有一个养鸡场,前段时间正常养殖存栏量约六千只肉鸡,现场检查时已清空存栏,养鸡场负责人已承诺将鸡栏舍迁移。水库上游属畜禽养殖适养区,有一个小养猪场,养殖量仅为10多条,养猪户计划退出养殖;有13家非规模化养鸡场,径南镇政府要求各养殖户加强场地管理。经对水库水质监测,结果显示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经核实,近年来兴宁市环保局和当地镇政府均未接到有关该水库水质污染的投诉。

关于群众反映“梅县区南口镇侨乡村荷树下一河段是县镇饮用水源保护区,距离保护区不足50米处有一个养猪场、一个养兔场,污水直排入河边水井,污染水源。同时通往梅州市麓湖山四级旅游景区的休闲通道也会经过这两个养殖场,臭味扰民。”的问题:经查,反映的养猪场为潘廉生养猪场,已建400多平方米的猪舍,存栏约330头,配套建设了沼气池、生化塘,猪粪及沼液售卖给他人作农肥。养兔场为罗跃飞肉兔销售中转点,从外地贩运肉兔来梅批发销售,每批销量约为300-500头,未售出的肉兔在此暂养,现场检查时未存有兔。潘廉生养猪场、罗跃飞肉兔销售中转点均在畜禽养殖禁养区范围内,梅县区南口镇政府、环保局、畜牧局联合发出《关于责令停止养殖的通知》,责令2家养殖场(点)于2017年2月28日前自行搬迁或关闭,逾期未搬迁或关闭,将依法进行查处。

关于群众反映“1.丰顺县的生活污水管在河道里,只有上级检查时污水处理系统才运转,导致经常堵塞,污水流入榕江河;2.丰顺县有十多家红砖厂、三家产能落后的土钢厂,晚上偷偷生产;3.丰顺县城南开发区湖下的自留地乱搭乱建有工厂,噪声扰民,粉尘严重。”的问题:经查,丰顺县污水处理厂纳入了日常监管,环保部门每月不定期检查,污水处理设施均正常运行,2015年以来未出现堵塞情况。反映的13家砖厂已停产整改,正按照丰顺县砖厂整治工作方案推进整治中。丰顺县环保局对13家砖厂发出停止生产通知,并对其中5家砖厂的环境违法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罚,供电部门对13家砖厂采取了停电措施。反映的3家钢厂分别是丰顺县大明铁路配件厂、丰顺县旭佳模具制造厂、丰顺县俊奕五金电器制品有限公司,其中大明铁路配件厂和旭佳模具制造厂已停产、停电,俊奕五金电器制品有限公司厂房已拆除。反映的湖下自留用地约150亩,租用合同均已到期,其中约140亩已由金湖村委收回,余下约10亩租给了7家小型企业,当地村委已通知相关企业不再出租,拟作学校建设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