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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梅州市环境问题举报件核实查处情况通报(二十五)
来源:梅州日报  时间:2017-01-02 10:38:23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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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组的要求,转交案件办理具体内容已在梅州市环境保护局公众网“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梅州专题”专栏(链接:http://www.mzepb.gov.cn/list/index/461)按时发布。现将部分举报件核实查处情况向社会通报。

关于群众反映“兴宁市龙田镇生猪屠宰场,在镇上居民区,噪声和臭味严重扰民。多次向多部门投诉,要求生猪屠宰场搬迁,不要设置在居民区,但没有回复。”的问题:经查,该生猪屠宰场位于龙田圩镇上街肉菜市场侧,是服务龙田镇的小型生猪屠宰场点,证照齐全,建有300立方沼气池,废水、粪便经沼气池处理后排至距离600米外的氧化塘,经氧化后排放,但近几十年来逐渐被周边群众的新建房屋包围,产生的噪音和臭味对周围群众造成一定影响,已不符合现在的定点生猪屠宰场设置的选址条件要求。对此,兴宁市环保局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立案调查,兴宁市畜牧等相关部门向该屠宰场发出《责令限期选址迁建决定书》,要求在1月26日前完成选址工作,6月30日前完成搬迁。

关于群众反映“大埔县枫朗镇坎下村梅山电站在小水库网箱养鱼,污染下游水源。枫朗镇医院旁边的枫朗镇食品加工厂杀猪的污水直排到河涌,污染水源。多次投诉未果。”的问题:经查,梅山水电站库内有两个养鱼网箱,但网箱内未见有鱼,执法人员现场要求网箱放养者立即拆除调节库内的网箱并清理垃圾。至2016年12月26日已完成网箱拆除。经对电站上、中、下游的地表水进行采样监测,结果均符合相关地表水标准。枫朗镇食品加工厂是政府批准的乡镇小型生猪定点屠宰场点,建有1个化粪池,现场检查发现存在未进行雨污分流、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执法人员现场要求该厂加强管理,立即进行清除化粪池废弃物并每日按时清理供果场利用(业主已与果场签订协议);同时实施雨污分流,完善环保设施。目前,该厂正在落实整改,预计1月10日前完成。

关于群众反映丰顺县汤西镇往大罗村方向的路边有几家污染严重的工厂烟囱排放黑烟的问题:经查,群众反映的工厂分别为丰顺县汤西东方金属连铸有限公司、丰顺县农械连铸厂和丰顺县汤西永顺连铸厂,3家企业均持有排污许可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收集处理。现场检查发现东方金属连铸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密封程度不够,导致部分粉尘收集不充分,存在向外溢出排放的情况,丰顺县环保局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生产,整改完善后方可继续生产;并依法立案查处,发出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其余2家检查中未发现有环境违法行为。

关于群众反映“蕉岭县南磜镇石寨北硛河旁有一间养猪场,污染河水,臭气熏天,猪场每天将猪屎猪尿往河里倒,造成河流污水横流,无人管理。北磜生态公益林和生态林被人偷盗树木;南磜镇三泰村有村民偷挖国家保护的稀土,无证开采,造成生态破坏。”的问题:经调查,群众反映的养猪场位于禁养区范围内,建有粪液分离、干清粪、雨污分流设施。南磜镇按照《蕉岭县生猪养殖污染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要求,责令业主立即开展猪场的清理关闭工作,蕉岭县畜牧局于2016年12月26日注销了该猪场《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养殖户于2016年12月29日已清理完存栏生猪。关于偷盗林木问题,南磜镇北磜范围内共发现两处少量生态公益林被人砍伐,面积和蓄积情况仍在核查之中,蕉岭县林业部门已发出《停止砍伐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砍伐林木,并成立专案小组进行立案调查。关于偷采稀土问题,经国土部门现场勘查,南磜镇三泰村2012年1月曾存在非法开采稀土行为,2012年已依法对稀土场进行取缔关闭,并对破坏的植被进行了复绿,蕉岭县整治办、国土局、镇政府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巡查监控,至近日现场检查时止,未发现有非法开采稀土的行为。

环保举报热线:12345或12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