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聚餐 举办前要备案
梅县区“区、镇、村”三级食品监管网络全面建立
来源:梅州日报  时间:2017-11-22 10:11:03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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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饮食安全逐渐有保障。

(图片来源:梅州日报)

客家地区民风淳朴,客家人更是热情好客,而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近年来农村集体聚餐活动数量越来越多,规模也越来越大。然而,农村集体聚餐因加工场所不固定、设施设备简陋等,存在食品安全隐患,那么如何才能加大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力度,保障农村食品安全呢?对此,梅县区建立了“区、镇、村”三级食品监管网络,形成了较完善的食品监管体系。

■三级监管网提升食品监管水平

据了解,去年9月,梅县区全面完成了12个基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的建设,配备37名食品、药学、法律等相关专业的公务员。今年4月,梅县区政府又将原每村1位食品药品安全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的工作职责并入村(社区)公共服务站工作范畴,全区招聘了383个村(社区)政务服务专职工作人员,并对他们开展了食品安全协管工作业务培训。梅县区食药监局和12个镇级食品药品监管所需与辖区内村(社区)公共服务站建立协作联系制度,发挥食品安全协管员作用,共同维护食品安全。今年6月起,梅县区食药监局每月对政务服务专职工作人员进行考核评分,至此,梅县区“区、镇、村”三级食品监管网络全部建立。

■农村集体聚餐举办前要报告菜单和参加人数

据梅县区食药监局的工作人员介绍,12个镇级食品药品监管所不仅每个所配备至少3名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人员,还设有专门的快检室,设施设备齐全。平时镇级食品药品监管所及村(社区)公共服务站相互联系,共同维护了镇、村一级的食品安全。若有村民想开展农村集体聚餐活动,则需要先向辖区内的村(社区)提出申请,申请通过后才能开展聚餐活动。聚餐报告登记表不仅要填写举办时间、场所,预计参加人数,还要写清楚主要食品加工制作人员的情况、主要食品原料及来源、主要菜品、加工场地卫生条件和卫生设施等。若参加聚餐人数少于800人,辖区内的镇食药监管所负责全程监管;若参加聚餐人数多于800人,梅县区食药监局将派专人前去共同监管,期间也会对食材、烹饪好的菜品进行抽检。“区、镇、村”三级食品监管网络的建立完善了食品监管体系,加大了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力度,大大保障了城区、镇、村百姓的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