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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财政局 通知公告 关于2015年度中级会计资格考试考后提交报名资料审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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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度中级会计资格考试考后提交报名资料审核的通知
来源:梅州市财政局   时间:2015-12-14 10:15:12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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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报名点考生:

2015年度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成绩及合格标准已公布,现将有关交表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2015年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专业名称

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会计专业
技术中级
资格

财务管理

100

60

经济法

中级会计实务

如您已达到上一年度合格标准,请按照粤人考函〔2015113号文,提交报名资料以供预审核,具体要求如下:
  一、提交报名资料时间和地点:
  网上报名时选择梅州市的考生,请于20151210日至18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到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提交资料,联系电话:07532128309
  二、提交材料清单
  1.考生报名表(此表要到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才有效)。
  2.考生报名承诺书一份(见附件1)。
  3.本人有效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必要时需出具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在审核期限内,本人因事无法前来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见附件2),并在之后一个月内,由本人前往送审点再次送审。
  4.报考中级的考生还须提交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
《报名发证登记表》由考生网上报名时自行下载,A4纸打印,送审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送审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考生本人,复印件由考生本人签名,考试机构留存
  三、注意事项
  广大考生一定要特别注意材料提交的期限。按国家规定,凡逾期未提交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

  附件:1.《考生报名承诺书》
     2.《代办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