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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财政局关于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来源:梅州市财政局   时间:2015-03-30 10:57:09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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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有关单位,中央、省属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73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的实施办法》(粤财会`2013`50号)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市直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证时间

  市直换证工作从201541日起在正常工作日实施,至2019630日结束。201971日起,旧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作废。换发的新证有效期自换证之日起计算,6年内有效。

  为确保换证工作有序进行,决定按旧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发证时间分批进行换证。具体安排如下:

发证时间

换证时间

2002年—2005

2015

2006年—2010

2016

2011年—20143

2017

因故未能按上述时间换证的

2019630日前

对行政事业、企业集团等由主管部门收集材料统一办理的可不按上述时间,自行安排时间到窗口办理换证。

  二、换证流程

  (一)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规定,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第二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如会计人员未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的,应当在补齐继续教育后,再申请换证(继续教育完成情况可登陆“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查询服务”—“从业诚信档案查询”)

  (二)登陆“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从业办理”-“从业资格信息采集”,填写《广东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表》并打印一份,持有效的旧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市财政局窗口办理换证(咨询电话:2122169)。个人信息(如学历、职称等)如发生变更的,还应携带相应原件材料。团体集中办理的个人信息由主管部门负责审核,不用带学历、职称等原件,另需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证换证人员汇总表》(自制),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没有二代身份证但持有军官证等合法身份证件的,还应提供本人近期1寸彩色照片电子版。

  三、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有效期

  持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人员,应当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期前6个月内,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市财政局办理换证。

  四、新版证书由广东省财政厅统一印制,不收取任何换证费用。

梅州市财政局

                   2015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