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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财政局 部门文件 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课本费补助资金的通知
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课本费补助资金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19-01-16 16:01:4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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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财政局,市直有关学校: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课本费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教〔2018〕319号),现提前下达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课本费补助资金72301元(具体详见附件),此款列入2019年度“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019年度“2050701特殊学校教育”相关项。待2019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并提出要求如下:

  一、各地要严格按照《广东省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要求,确保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本费补助标准不低于小学生180元/生·学年、初中生不低于307.5元/生·学年。

  二、资金是省通过增量调度方式拨付到各地级以上市、财政省直管县(市),再由市级将资金下达到市辖区及非财政省直管县(市),资金使用及管理要求与义务教育阶段普通学校实施免费义务教育政策的有关规定相同。

  三、各地要及时拨付资金,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严禁截留、滞留、挤占或挪用,确保补助资金专款专用。


  附件:提前下达2019学年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课本费补助资金明细表.xls


  梅州市财政局

  2018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