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发布的《关于公布广东省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通知》(粤财预〔2015〕年404号),我局于2015年10月份在市财政局门户网站上公布了《广东省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清单明确了项目名称、设立依据等,接受社会监督,实行动态管理。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政府性基金管理,我们编制了《梅州市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详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2016年11月30日,请将意见反馈到我科电子邮箱(不接受纸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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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财政局综合科
2016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