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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财政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梅州市财政局   时间:2011-04-02 16:46:15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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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梅州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梅州市财政局201011日至12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梅州市财政局门户网站(www.mzcz.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梅州市财政局联系(地址:梅州市江南嘉应中路69号,邮编:514021,电话:0753-2122222)。

一、概述

  2010年,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等法规政策要求,把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提高行政效能,建设“阳光财政”的重要工作来抓,注重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运行机制和制度体系,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发挥各科室(单位)的主观能动作用,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完善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一是强化公开责任,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责任制度。确定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政府信息公开直接责任人,对本科室(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总责。二是规范公开流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规范公开信息采编、播送、审核、发送等工作流程,妥善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制订互联网来信、留言办理办法,规范网友来信、留言的办理主体和办理流程,畅通网友与我局沟通的渠道。

(二)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结合财政工作实际,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创新政府信息公开载体,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政府信息公开体系。一是加强梅州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建设。提高门户网站的维护、管理水平,加强网站信息的实效性、全面性、多样性;推进门户网站改版升级,着力拓展网站功能、丰富网站内容、美化网页设计,把门户网站建设成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核心平台。二是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通过报刊、杂志、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围绕财政改革发展重点和老百姓关注的热点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0年,重点围绕贯彻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民生财政和扶贫“双到”等主题,开展了大量的宣传报道。三是探索政府信息公开新途径。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会计服务大厅等集中开展国库集中支付、会计管理等服务,提供办事指南、公开办理程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梅州市财政局主要通过本局门户网站、财政部网站广东财政新闻联播栏目、广东省财政厅网站梅州财政新闻联播栏目及其他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主动公开本局的政府信息。

(一)梅州市财政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61条,其中,财政新闻类信息32条,政府规章类信息11条,市财政局业务类信息18条。公众可通过梅州市财政局门户网站(www.mzcz.v.cn)查阅并全文检索梅州市财政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通过财政部网站主动公开信息情况。通过财政部网站广东财政新闻联播栏目发布我市及各市、县(区、市)财政信息206条。通过广东省财政厅网站梅州财政新闻联播栏目发布我市及各市、县(区、市)财政信息8条。

(三)通过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中国财经报》、《南方日报》、《羊城晚报》、《梅州日报》、梅州电台、梅州电视台等中央和省主要媒体共播发我市财政新闻信息25条;局领导接受梅州电台、梅州电视台等新闻媒体采(专)访10余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

2010, 市财政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宗,主要涉及财政预结算报告公开等信息,已全部依法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