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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乡村振兴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本网   时间:2022-01-20 17:53:59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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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市政府: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乡村振兴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局主要负责同志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较好完成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市乡村振兴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市乡村振兴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能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坚持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放在突出位置,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组会议、全局干部职工会议等形式开展常态化学习,与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扎实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市乡村振兴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能够结合市乡村振兴局工作实际,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体学法,学法积极性和用法主动性明显增强。集中开展了相关法律知识和业务培训,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和乡村振兴领域的法律法规。深入开展《民法典》等法律宣传普及,既面向本单位干部职工开展普法工作,又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基层,2021年共到基层社区开展普法宣传3次,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普及效果。《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出台以后,市乡村振兴局为全面有效实施乡村振兴促进法,推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组织开展了乡村振兴促进法大学习,将其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教育培训、“八五”普法重要内容,开展了面向全局干部职工、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普法宣传,营造了学法律、促振兴的良好氛围。

  (二)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脱贫攻坚工作同谋划、同安排、同部署。主要负责同志把法治建设纳入了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真正把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所列职责一条一条履行好、落实好,充分发挥好用法治手段保障脱贫攻坚工作中引领示范作用,自觉为全局党员干部作表率。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确保各项法治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三)切实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2021年,市乡村振兴局党组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以身作则,提高了广大领导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法治化工作水平,统筹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严格履行依法治市重要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充分发挥了局党组统揽全局、协调各科室(中心)的作用,支持本级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督促党员领导干部依法办事,全局党员干部法治观念进一步提升。

  (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健全完善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的制度机制,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2021年,市乡村振兴局先后出台了《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近期工作重点》《培育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的指导意见》《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文件,为推动有效衔接工作提供了政策保障;启动驻镇帮镇扶村工作,出台《梅州市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工作方案》,印发《关于做好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组团结对帮扶和干部选派工作的通知》,使各级帮扶队伍工作有目标、有方向、有抓手。完善了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坚持依法行政,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做好乡村振兴领域整改落实的监督检查工作,要求整改工作注重改进作风,加强与群众的密切联系,各级各部门自觉接受基层和群众监督评议,主动听取基层和群众意见建议,不断提升依法全面履职水平。

  (五)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依托市政府网站,及时更新公开机构动态、部门公告、脱贫攻坚、经费预算、政策解读、网络问政等信息,切实提高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法申请公开的全面性、规范性、便捷性和及时性。从贫困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贫困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入手,着重围绕贫困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公开,做到公开的时间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经常性的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的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的工作随时公开,并指定科室专门负责抓落实,促进政务公开制度的全面推行。

  (六)加强基层治理,确保乡村善治

  注重组织与治理相结合。围绕基层治理创新,着力构建在党组织领导下的乡村治理新模式、新体系。一是强堡垒。各县 (市、区) 对新一届村“两委”干部加强培训,提高村干部的综合治理能力。以巩固和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为核心,以村民自治和村务监督组织为基础,以集体经济和农民合作组织为纽带、以各种经济社会服务组织为补充,在农村基层形成“党领导一切”的新体系, 使乡村各种组织各司其职、各安其位、各显其能,共推乡村全面振兴。二是严村治。持续探索梅州“枫桥经验”,建好用好行政村公共服务中心,完善“综治中心+网格化+信息化”治理体系,推动党务村务智能化、便利化。深化村民自治实践,依托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村民监事会等,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三是引人才。强化人才服务乡村激励措施,落实“人才下乡、干部返乡、能人回乡”计划,结合组团式驻镇帮镇扶村工作,推动各类人才下沉,推动人才振兴。深入实施“粤菜(客家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工程,提升农民就业、创业能力。

  (七)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主动接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认真办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2021年市乡村振兴局共承办6件建议、提案办理,其中,3件建议、3件提案,已于2021年8月底前全部答复办结,按时办结率100%,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均对答复表示满意。

  二、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1年,市乡村振兴局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法律法规学习研讨不够深入,干部职工一定程度上依然存在重业务、轻学习的思想,乡村振兴促进法出台以后,对于如何把党中央关于乡村振兴的重大决策部署,包括乡村振兴的任务、目标、要求和原则等转化为法律规范还缺乏深入的学习研究,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

  三、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继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市乡村振兴局将在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加强组织领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相关要求,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点,结合市乡村振兴局总体工作规划,明确下一阶段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计划。

  (二)持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继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通过线上、线下学习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学习培训,保障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学习培训的师资力量,通过法治宣传教育促进依法行政工作程序不断完善。

  (三)进一步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力度和政策研究。要进一步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力度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研究,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坚决守住脱贫攻坚成果,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确保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充分的法治保障。

 

 梅州市乡村振兴局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