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字体:
    对比度:
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乡村振兴局 工作动态 中共梅州市乡村振兴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中共梅州市乡村振兴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梅州发布   时间:2023-02-10 17:39:26   浏览:-
字号: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2年3月9日至2022年5月8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我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2年8月3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工作情况。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扛牢政治责任,切实抓紧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要求,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最严格的要求,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落实。

  (一)凝聚思想共识,增强整改自觉。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坚持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作为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不断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提出的整改要求,党组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做到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以上率下。局党组迅速成立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科室(中心)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巡察整改日常工作,由分管领导任主任。局党组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率先垂范、带头整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担负整改责任,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全过程各方面工作任务;各位党组成员根据职责分工,自觉认领问题抓好整改;局党支部、各科室(中心)强化责任担当,稳步推进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形成全面深入、上下联动的整改工作格局,确保了反馈意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制订周密方案,细化任务分工。对照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有关问题,局党组通过召开党组会议、专题会议等,进行集中讨论研究,进一步逐条梳理、细化分解,制定了《中共梅州市乡村振兴局党组关于落实八届市委第一轮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中共梅州市乡村振兴局党组关于落实八届市委第一轮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问题、措施及责任分工》,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党支部)、责任人和整改期限,确保整改任务到岗、整改措施到位、整改责任到人,确保做到整改一项、销号一项,整改一个、巩固一个,推动巡察整改持续深入开展,确保逐项落实到位。

  (四)坚持边改边建,强化成果转化。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提升工作、推进发展的有利契机,注重标本兼治、深挖根源,在抓好整改落实的基础上,举一反三,深刻剖析,找准“症结”,按照阶段性与长期性、普遍性与特殊性、正风肃纪与教育监督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整改过程中,完善和制定制度、方案和工作计划共20个,组织学习25次,开展干部提醒谈话15人次,召开警示教育会议1次,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努力把巡察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的过程,成为全局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强大动力。

  二、坚持问题导向,严格对标对表,动真碰硬推进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对照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我局工作实际,局党组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细化整改措施,狠抓工作落实,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具体整改落实情况如下:

  第一方面问题:政治引领不够强,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不到位

  1. 对“没有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第一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巡察以来,局党组召开党组会议坚持“第一议题”。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切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局党组会“第一议题”;

  二是于2022年9月26日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制定了相关制度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0日印发,进一步规范“第一议题”制度;

  三是于2022年9月26日召开局党组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精神,并研究提出具体贯彻意见。

  (二)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

  2.对“未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由我局起草,以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名义于2022年10月24日印发《梅州市党政领导乡村振兴联系点安排的通知》;

  二是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梅州市第八次代表大会精神,于2022年5月22日结合乡村振兴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并印发了《梅州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工作要点》,将市第八次代表大会精神具体贯彻落实到乡村振兴的具体工作中;

  三是于2022年9月26日召开局党组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并研究提出具体贯彻意见。要求全局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崇尚法治、敬畏法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乡村振兴各项工作,并接受法律等各方面监督,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为推进我市乡村振兴工作作出更大贡献。

  (三)落实监督管理责任不到位

  3.对“对专项扶贫资金监管不力”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于2022年8月11日对全市市直单位21个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下发通知,要求市直21个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对下拨的2021年度“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定向捐赠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自查;

  二是于2022年9月26日对各县(市、区)乡村振兴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市、区)乡村振兴局,对辖区内的市级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的2021年度“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定向捐赠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全面督查;

  三是加强督查工作。2022年9月29—30日,我局联合市乐善扶贫公益基金会组成市级督查组,选取兴宁市、平远县和大埔县的市直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定向捐赠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以查阅台账、座谈、走访和看项目现场的形式进行专项督查;

  四是2022年10月中旬,已完成全市督查情况和整改情况书面报告。

  (四)消费扶贫企业审核把关不严

  4.对“2019年,该局授予广东村之翼科技有限公司为梅州市消费扶贫示范企业”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于2022年8月31日召开党组会议,根据国家、省相关规定并结合我市工作实际,会议同意取消原市扶贫工作局2019年11月及2021年1月认定的广东村之翼科技有限公司等23家梅州市消费扶贫示范企业;

  二是迅速对其他22家消费扶贫示范企业落实问题排查整改。市委巡察指出问题后,我局第一时间发出《关于提供梅州市消费扶贫示范企业情况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迅速对辖区内消费扶贫示范企业进行全面调查核实,并提供企业消费扶贫情况(包括企业名称、法人、地点、经营运行、银行征信、债权债务、带贫益贫、产品认定、县级推荐意见等情况),发现存在问题及时落实整改。经调查核实,除村之翼公司外其他22家消费扶贫示范企业未发现存在消费扶贫方面的突出问题;

  三是取消原认定的23家梅州市消费扶贫示范企业。2022年8月31日召开局党组会议,根据国家、省相关规定并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提出取消原市扶贫工作局2019年11月及2021年1月认定的广东村之翼科技有限公司等23家梅州市消费扶贫示范企业。为进一步深化拓展和规范管理我市乡村振兴消费帮扶工作,切实做好脱贫攻坚消费扶贫收尾工作,有效衔接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于2022年9月5日印发文件,取消了23家梅州市消费扶贫示范企业,同时于2022年9月6日在“梅州市人民政府市乡村振兴局”网站进行了通告;

  四是深刻汲取经验教训。下一步将严格按照中央和省有关消费帮扶政策文件的相关规定做好认定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对下来申报消费帮扶等方面的市场主体,严格申报准入门槛,规范完善退出机制。指导县级相关部门对申报企业认真甄选,严格按规定开展申报,做好县级公示,规范落实审核上报程序,及时做好认定结果公布,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联合相关部门定期对认定企业经营情况进行跟踪监管,促进企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充分发挥联农带农益农作用;

  五是于2022年11月8日形成《中共梅州市乡村振兴局党组关于落实八届市委第一轮巡察反馈“村之翼”消费扶贫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并报送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

  六是分管领导针对消费扶贫企业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开展谈话提醒。

  (五)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够到位

  5. 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严格”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分别于2022年3月23日、8月31日召开局党组会议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每年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两次;

  二是2022年9月26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制定了相关制度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0日印发,进一步规范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三是2022年9月26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制定了有关工作规则,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班子成员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6. 对“政治敏锐性不强” 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于2022年5月23日印发《梅州市乡村振兴局政务公开信息审核发布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

  二是对已发布的新闻稿涉及的有关表述进行全面检视。针对目前局网和政务公开平台已发布的信息文件资料等作全面清理,对应保留公开的作全面检查,发现错误表述,立即撤回修改,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后再发布;对过期信息或不应再作公开的,经审定后作后台撤稿处理。

  三是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加强意识形态方面的学习,督促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学习政治理论、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等,提升干部队伍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四是制定完善《梅州市乡村振兴局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审查表》,新增发布前先经信息把关系统审核程序,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

  五是分管领导针对政治敏锐性不强的问题对相关负责同志开展谈话提醒。

  第二方面问题:履行主体责任不够到位,正风肃纪有弱项

  (一)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到位

  7. 对“党组会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简化”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于2022年4月8日印发《梅州市乡村振兴局党组2022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从局党组承担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局党组书记承担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局党组其他成员承担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三方面进一步落实管党治党责任;

  二是分别于2022年3月23日、9月26日召开局党组会议,结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际工作分析研判形势,严格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

  三是制定《梅州市乡村振兴局廉政风险等级目录清单》,从议事决策、权力运行、制度机制、工作流程、岗位履职、纪律作风6个方面分高、中、低风险对各科室及相关责任领导结合岗位职责,做好廉政风险点的防控排查;

  四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谈话提醒的针对性,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五是分管领导对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到位的问题开展谈话提醒。分管领导针对政治敏锐性不强的问题对相关负责同志开展谈话提醒。

  (二)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有差距

  8. 对“未按《关于开展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的通知》要求,围绕整治工作重点,列出整治清单,制定整改方案”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于2022年9月21日印发《关于集中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重点从在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问题、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在履职尽责方面存在的问题等3方面9类问题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整治,要求各科室、中心针对3方面9类问题全面开展自查,确保不遗漏、不放过,推动整治落到实处;

  二是于2022年9月20日,召开全局干部职工会议,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和市《关于开展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的通知》精神,抓好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

  三是结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际工作实际,认真梳理可能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列出整治清单、制定整改方案,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9. 对“调研不够深入”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加强和规范领导班子成员调研工作,要求领导班子成员每年不少于2次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9月份以来副处以上领导分组带队到各县(市、区)针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题调研6次,形成6份针对性强、质量高的专题调研总结材料,进一步推动了乡村振兴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二是于2022年9月16日印发《梅州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督导调研工作方案》,成立3个调研组重点针对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工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乡村治理、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等5大方面到各县(市、区)开展督导调研;

  三是通过一系列调研,2022年9月9日形成了《关于梅州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督导调研情况的通报》和《关于梅州市厕所问题摸排整改“回头看”工作督导调研情况的通报》2份调研通报并向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进行通报。

  (三)采购、装修存在廉政风险

  10. 对“采购、装修存在廉政风险”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于2022年9月20日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认真把握《转发〈广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对把握不准的咨询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意见,确保应采购的物品按规定采购;

  二是今年所有需执行政府采购的项目,均按要求向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送《梅州市本级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并按程序开展采购;

  三是广东东西部扶贫协作产品交易市场梅州馆(消费帮扶梅州馆)的后续运行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支付款项,严格把好公司资质审核关;

  四是加强相关人员的责任意识教育,分管领导针对采购、装修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开展谈话提醒。

  (四)三公经费使用管理不严

  11. 对“公务用车、公务接待不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于2022年9月26日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制定了《梅州市乡村振兴局公务用车租赁管理办法》,明确了公务租车的范围、租赁管理、租赁车辆标准、结算方式等,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租赁;

  二是进一步完善《梅州市乡村振兴局公务用车审批表》,由用车科室提出用车申请、报人秘科审核后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用车;

  三是严格按照公务车管理使用系统相关要求使用公车,严格按照系统使用公车;

  四是严格规范公务接待,严格报销程序,确保有关单据填写准确、规范、齐全。

  12. 对“公务租车控制不严”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2022年10月10日印发了《梅州市乡村振兴局公务用车租赁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对公务租车的使用管理工作;

  二是加强公务租车成本控制,非必要不租车,确需租车的,严格公务用车审批和费用报销程序,认真核对有关报销单据,压缩公务租车费用;

  三是对有关租车费进行核查,核实租车情况、审核财务凭证,形成了书面情况说明,2022年9月14日向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专题报告了有关情况说明,2022年11月10日向市财政局报告了《梅州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八届市委第一轮巡察反馈公务租车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四是分管领导针对公务租车控制不严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开展谈话提醒。

  (五)经费使用管理不够规范

  13.对“党费未按要求设专户核算”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于2022年9月26日主持召开支部大会,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学习党费收缴有关规定;

  二是规范党费收缴,收缴金额等情况每季度进行公示,截至2022年9月16日,前三季度党费收缴情况已全部进行公示;

  三是进一步规范党费专户管理,在数字财政系统新增相关会计科目用于核算党费收支情况。

  14. 对“培训费、会议费管理不够规范。如:未落实计划编报和审批程序”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于2022年9月20日召开全局干部职工会议,加强相关科室(中心)对培训费、会议费管理规定的学习教育,进一步严格制度执行;

  二是严格落实会议、培训计划编报和审批程序,切实做好预算和费用结算工作,经自查,梅州市2022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暨全社会助力乡村振兴活动仪式会议费已按要求落实计划编报和审批程序;

  三是加强相关人员的责任意识教育,分管领导针对严格落实会议、培训计划编报和审批程序等内容对相关负责同志开展谈话提醒。

  第三方面问题: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党的组织建设有短板

  (一)党组议事决策不够规范

  15. 对“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规定不严格”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进一步规范和改进局党组工作,于10月10日制定完善《中共梅州市乡村振兴局党组工作规则》;

  二是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规定,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记录;

  三是加强相关人员的责任意识教育,分管领导针对加强《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学习、规范党组议事制度等内容对相关负责人开展谈话提醒。

  16. 对“党组会研究事项不够聚焦”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做到常学常新;

  二是制定完善《中共梅州市乡村振兴局党组工作规则》,健全党组会议制度,严格执行党组讨论人事工作规则,不断规范党组议事制度;局党组会研究事项严格聚焦主责主业,非本单位的事项不列入党组会研究事项;

  三是加强相关人员的责任意识教育,分管领导针对健全党组会议制度、规范党组议事制度、严格聚焦主责主业等内容对相关责任人员开展谈话提醒。

  (二)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17. 对“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不严格”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加强对相关干部的学习教育,进一步提高政治意识和业务水平;

  二是严格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相关人员重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有关内容,杜绝以后发生此类现象;

  三是加强相关人员的责任意识教育,分管领导针对党建业务理论学习、严肃组织生活会制度等内容对相关责任人员开展谈话提醒。

  (三)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18. 对“对干部的培养使用不够重视”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通过强化学习培训、落实考核制度等举措激发干部队伍活力;

  二是落实干部激励和干部交流机制,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落实干部提拔、干部职级晋升等激励措施关心干部成长;

  三是加强干部轮岗交流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对4位同志进行轮岗。

  19. 对“对干部反映的工作分工问题跟进解决不及时”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参照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广东省乡村振兴局职能调整的通知》,2022年8月26日制订印发《梅州市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内设机构工作职责的通知》,明确各科室、中心对应省乡村振兴局对口处室,进一步理顺内设机构工作职责;

  二是根据局领导工作变动情况,2022年6月13日印发《关于调整局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重新确定领导分工安排;

  三是加强科室之间工作统筹协调,合理调配人员,除对部分工作人员进行轮岗外,各科室、中心业务原则上对应省乡村振兴局各处室业务,如遇跨科室业务,由人秘科请示局分管领导后统一协调,从源头上解决分工不合理,工作忙闲不均等情况。

  (四)履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够规范

  20. 对“执行选人用人工作制度不够严格”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文件学习。于2022年9月26日召开局党组会议,认真学习干部管理有关条例、文件,增强党组班子成员、组织人事部门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的自觉和能力;

  二是严格执行选人用人工作制度,把好干部选拔晋升的动议关、考察关、讨论关、公示关,严格执行在党组会议讨论时党组成员逐一发表意见、主要负责人末位发表意见制度;

  三是严格执行相关回避规定,切实维护组织、人事工作纪律;

  四是进一步规范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及职级晋升有关纪实材料,同时党组会议记录进行详细、规范的记录。

  21. 对“选人用人纪实材料不齐全”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2022年8月8日,局党组会议组织学习了有关文件精神;要求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加强选人用人全程监督;要求人秘科组织人事干部要及时、准确做好干部选拔任用的纪实工作,按要求整理归档,形成干部选拔任用纪实档案;

  二是及时整理补齐干部选拔任用纪实材料,对2019年以来提拔任用、晋升职级的干部选拔任用纪实材料进行补充完善;

  三是严格如实记载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干部选拔任用各个环节的主要工作和重要情况,形成以干部考察文书档案为基础的有关资料,客观反映选人用人全过程和相关责任主体履职情况。

  第四方面问题:落实整改责任不够到位,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有漏项。

  22. 对“‘四个意识’不强,理论武装和思想政治建设滞后”问题,仍然存在学习记录只见标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强化全体党员干部学习教育,2022年3月7日局党组书记主持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做好详细的学习记录,详实反映学习的主要内容,确保学习过程有记录、可追溯;

  三是创新党课的形式,进一步丰富学习活动的内容,确保学习取得实效。

  23. 对“党建意识薄弱,责任缺失问题,整改不够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2022年5月26日局党组制定完善《中共梅州市乡村振兴局党组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年工作要点》,推动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基层;

  二是调整党建工作分管领导;

  三是严格按照整改方案每半年开展一次党建工作检查。

  24. 对“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不强问题,2019年以来仍没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工作”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2022年4月8日局党组制定完善《中共梅州市乡村振兴局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内容;

  二是2022年10月10日制定《梅州市乡村振兴局关于深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的实施方案》,结合本轮巡察,进一步细化《梅州市乡村振兴局各科(中心)2022年廉政风险排查等级目录》,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工作,对局重点环节、各个岗位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切实消除廉政风险隐患;

  三是加强纪律教育,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忠诚拥护“两个确立”、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严要求;

  四是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注重标本兼治,不断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

  经过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党组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这些成果只是初步的,对照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和群众的期盼仍存在差距。接下来,我们将着力对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上升为制度,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加大制度执行力度,把整改任务融入日常工作,立足长远,举一反三,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善始善终,善作善成。

  (一)突出学思悟透,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拥护“两个确立”。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充分用好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研讨班等平台以及“学习强国”、省干部培训网络学院等线上平台,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工作,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加强党性修养,以坚定的政治信念锻造坚强领导班子。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充分发挥党组成员表率作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工作要求。更加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不折不扣落实好“三会一课”等党内制度,着力打造上下同心同向、同频共振的坚强领导集体。

  (三)发扬奋斗精神,以强烈的政治担当推动高质量发展。局党组将坚持把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及贯彻落实省、市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以高质量发展为牵引,牢牢把握住对接融入大湾区建设的重大机遇,聚焦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责任感、紧迫感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四)坚持正风肃纪,以坚强的政治定力筑牢廉洁自律防线。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经常性开展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抓手,持续深入抓好党员干部日常学习教育,紧盯“关键少数”,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推进党员干部谈话提醒工作常态化,对党员干部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教育、早提醒。不断健全干部日常管理体制机制,改进方式方法,提高日常监管主动性。加强党风廉政教育,通过以案析法、以案明纪,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以案为鉴,达到以案治本的目的。

  (五)抓好成果运用,以严格的政治标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及时组织进行“回头看”,加强督促检查,防止问题反弹;对已进行整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继续努力、毫不松懈,确保整改到位、取得实效;对在整改过程中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落到实处,同时继续总结经验、查漏补缺、完善机制,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为管党治党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53-2278382;邮政地址:梅州市梅江区新中路市政府大楼5楼;电子邮箱:mzsxczxj@meizhou.gov.cn。

  中共梅州市乡村振兴局党组

  202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