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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乡村振兴局 工作动态 [第14期]梅州市乡村振兴和精准扶贫工作动态(总第53期)
[第14期]梅州市乡村振兴和精准扶贫工作动态(总第53期)
来源:本网   时间:2018-08-23 10:51:05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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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第14期(总第53期)


我市省定贫困村创建新农村示范村进展情况通报

今年以来,全市各县(市、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到今年底349个省定贫困村建成干净整洁村的创建目标任务,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保障措施,广泛组织发动群众,全面深化“三清三拆三整治”工作,大力推进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总体呈现有序推进、项目建设加快的良好态势。

一、总体进展情况

(一)“三清三拆”进入扫尾阶段。据扶贫大数据平台汇总统计(下同),截至731日,全市349个省定贫困村中有1862个自然村完成了“三清三拆”等村容村貌整治工作,占总数的92.64%,比上一季度增加了3.44个百分点。其中,梅县区、兴宁市已全面完成“三清三拆”整治工作,梅江区完成45个(72.58%)、平远县完成158个(86.81%)、蕉岭县完成89个(86.41%)、大埔县完成294个(86.47%)、丰顺县完成353个(92.65%)、五华县完成440个(95.86%)。进度较慢的镇有:梅江区西阳镇;平远县石正镇、东石镇;蕉岭县蕉城镇、长潭镇;大埔县高陂镇、西河镇、茶阳镇、大东镇、银江镇;丰顺县埔寨镇、丰良镇、八乡山镇;五华县长布镇、安流镇。

(二)村庄标准垃圾屋(收集点)建设情况。截至731日,全市349个省定贫困村中,有1725个自然村建有村庄标准垃圾屋(收集点),占总数85.82%,比上一季度增加1.92个百分点。其中梅江区62个(100%)、梅县区108个(83.08%)、兴宁市307个(86.97%)、平远县168个(92.31%)、蕉岭县103个(100%)、大埔县302个(88.82%)、丰顺县288个(75.59%)、五华县387个(84.31%)。进度较慢的镇有:梅县区大坪镇、松源镇;兴宁市永和镇、龙田镇;平远县泗水镇、大柘镇;大埔县银江镇、大东镇;丰顺县建桥镇、丰良镇;五华县双华镇、龙村镇。

(三)村内道路硬化工程建设情况。截至731日,全市349个省定贫困村中,有1737个自然村已启动了村内道路硬化工程建设,占总数86.41%,其中有1005个自然村已完成村内道路硬化工程建设,占50%,累计完成村内道路硬化884.62公里,比上一季度新增11.17公里。其中梅江区45个(72.58%)、梅县区87个(66.92%)、兴宁市133个(37.68%)、平远县125个(68.68%)、蕉岭县86个(83.5%)、大埔县181个(53.24%)、丰顺县219个(57.48%)、五华县129个(28.1%)。进度较慢的镇有:梅江区西阳镇;梅县区石坑镇、梅南镇;兴宁市永和镇、新圩镇;平远县东石镇、大柘镇;蕉岭县三圳镇、新埔镇;大埔县大东镇、西河镇;丰顺县汤西镇、大龙华镇;五华县华阳镇、河东镇。

(四)雨污分流管网建设情况。截至731日,全市349个省定贫困村中,有649个自然村启动了村庄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占总数32.28%,其中有177个自然村已实现了村庄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占8.81%,比上一季度增加0.1个百分点,累计已铺设暗渠化管道324.69公里、已铺设雨污分离管网233.01公里。其中,梅江区1个(1.61%)、梅县区个2620%)、兴宁市37个(10.48%)、平远县3个(1.65%)、蕉岭县28个(24.27%)、大埔县19个(5.59%)、丰顺县28个(7.35%)、五华县38个(8.28%)。进度较慢的镇有梅江区西阳镇;梅县区松源镇、畲江镇;兴宁市大坪镇、新圩镇;平远县东石镇、仁居镇;蕉岭县文福镇、新埔镇;大埔县高陂镇、西河镇;丰顺县留隍镇、大龙华镇;五华县华阳镇、安流镇。

(五)终端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截至731日,全市349个省定贫困村中,有643个自然村启动了终端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占总数31.99%,其中,有125个自然村完成了终端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占6.22 %,比上一季度增加0.7个百分点,累计建设终端污水处理设施98座。其中,梅江区3个(4.84%)、梅县区15个(11.54%)、兴宁市25个(7.08%)、平远县4个(2.2%)、蕉岭县14个(13.59%)、大埔县18个(5.29%)、丰顺县19个(4.99%)、五华县27个(5.88%)。

(六)集中供水工程建设情况。截至731日,全市349个省定贫困村中,有1539个自然村启动了集中供水工程建设,占总数76.56 %,其中有1135个自然村实现了集中供水工程建设,占56.47 %,比上一季度增加0.3个百分点。其中,梅江区10个省定贫困村62个自然村全部完成,梅县区完成78个(60%)、兴宁市完成178个(50.42%)、平远县完成141个(77.47%)、蕉岭县完成88个(85.44%)、大埔县完成192个(56.47%)、丰顺县完成214个(56.17%)、五华县完成182个(39.65%)。进度较慢的镇有:梅县区石坑镇、水车镇;兴宁市新圩镇、大坪镇;平远县中行镇、仁居镇;蕉岭县三圳镇、南礤镇;大埔县大东镇、西河镇;丰顺县留隍镇、大龙华镇;五华县华阳镇、安流镇。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三清三拆”存量仍然不少,一些地方存在质量标准要求不高的现象。全市仍有148个自然村未完成“三清三拆”,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1.5个百分点。进度较慢、存量较多的镇有14个,其中,梅江区西阳镇17个自然村;大埔县茶阳镇8个自然村、西河镇8个自然村、高陂镇8个自然村、大东镇7个自然村、银江镇6个自然村;丰顺县丰良镇11个自然村、八乡山镇6个自然村、埔寨镇6个自然村;五华县安流镇5个自然村、长布镇4个自然村;平远县东石镇6个自然村、石正镇5个自然村;蕉岭县蕉城镇5个自然村、长潭镇9个自然村。

(二)省级财政资金使用支出率低。截至731日,全市累计支出省级财政专项资金7.64亿元,资金支出率22.6%。有5个县(市、区)资金支出进度较慢、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其中,梅江区0.15亿元(15.56%)、兴宁市0.03亿元(0.49%)、平远县0.43亿元(21.43%)、大埔县0.58亿元(10.55%)、丰顺县0.11亿元(1.83%)。

(三)项目建设进度缓慢、监管乏力。一些村庄项目建设本末倒置,未优先安排建设省、市年度考核项目。截至7月底,雨污分流建设完成率8.81%、集中供水完成率56.47%、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成率6.22%,分别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16.7312.608.84个百分点。全市仍有875个自然村未实现集中供水、1885个自然村未建成污水处理设施、163个自然村未实现村委通自然村道路硬化。部分村的建设项目未按要求进行公示公告。

(四)长效管护机制亟需健全完善。一些村庄的长效管护机制建设明显滞后于村庄环境整治和项目建设,人员、经费、保洁、管护不稳定,一些垃圾外包的村也存在监管机制不畅等问题。一些村庄门前三包不落实,垃圾收运设备简陋、破烂,不符合相关要求。跨村交界场所存在失管现象。

(五)少数干部责任担当意识不强,主动作为不够,底子不清、情况不明、措施不力,一些帮扶单位及驻村工作队未将省定贫困村创建新农村示范村工作纳入帮扶规划,认为示范村创建属于当地政府任务。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当前,已经进入8月下旬,离年底还有4个多月的时间。我市省定贫困村创建新农村示范村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不撸起袖子加油干就很难完成好工作任务。各县(市、区)、市直各责任单位要以省、市创建目标任务为主线,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对标省、市年度考核指标,千方百计加快进度,确保高质量如期完成年度创建任务。

(一)要在巩固提升“三清三拆”成果、全面扫清“清拆”存量上下功夫。各地要在开展自查验收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清拆”和项目建设后的长效管护机制,明确“清拆”用地使用权属和建设方向,发动群众主动参与村庄保洁管护,巩固提升村庄整治成果。要加强政策宣传,压实工作责任,做实做细群众工作,尽快扫清“三清三拆”存量,为创建干净整洁村奠定基础。

(二)要在狠抓项目建设进度、善于改革创新项目建设管理新机制上下功夫。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在合法合规、不突破负面清单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农民和农村组织主体作用,推进“放管服”改革,简化立项、报建、环评、审批财审等流程,提高审批效率,细化和完善农村建设项目实施管理细则和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着力解决制约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支出进度的瓶颈。

(三)要在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加强资金使用监管上下功夫。根据省政府乡村振兴座谈会精神,省将每月通报资金支出进度、每季度约谈落后的市、县。各县(市、区)政府要把项目建设、资金支出进度作为当前“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要科学评估年底前的建设任务量、对应的资金需求和完成时限,督促项目建设与资金使用协调推进,争取到11月份资金执行率达到90%以上。

(四)要在实行目标倒逼、加强督查督办上下功夫。要围绕年度申报创建计划,进一步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建立健全目标倒逼、时间倒逼和责任倒逼机制。各县(市、区)、市直各责任单位,要深入省定贫困村项目建设现场,指导和帮助解决项目建设用地等问题,尤其要及时研究处理由EPCPPP项目工程总包、分包实施各环节可能引发阻碍项目实施推进的各类情况。要加强动态管理,按时准确将相关项目数据录入省扶贫大数据平台,如实反映新农村示范村创建推进情况。要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处理。省、市有关部门将开展督查督导,并将督查结果纳入各地扶贫成效考核。

附件:20180823梅州市乡村振兴和精准扶贫工作动态〔2018〕第14期(总第53期).pdf(含进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