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粤府令第270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粤府〔2020〕1号)的工作要求,经决定,对本部门权责清单事项进行调整,承接落实、调整的权责清单事项共有44项(其中,承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委托事项1项,承接广东省能源局下放事项3项,承接广东省粮食和储备局、广东省能源局重心下移事项40项)。
特此公告。
附件:1、承接省委托事项清单.xls
2、承接下放事项清单.xls
3、承接重心下移事项清单.xls
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