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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公安局 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对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的公告
梅州警视网
关于对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的公告
来源:本网   时间:2013-10-17 10:49:19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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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关于机动车报废标准的规定,截至2013年9月30日,下列机动车已经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但仍未办理注销登记。依照《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下列大型汽车(7802辆)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详见附件)。 

    上述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已作废,对仍上道路行驶的,将依法收缴、强制报废并对驾驶人予以相应处罚,对未上路行驶的,公告60天后,将予以注销登记。 
特此公告。


梅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1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