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粤府〔2018〕120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2019〕682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19〕186号)、《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梅市工信函〔2019〕55号)等有关规定,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拟定了2019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安排计划(附件1-3),现按有关规定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19年6月20日至6月26日,共7日。
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附件:1.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上市挂牌融资奖补项目安排计划表
2. 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提质增效转型升级项目安排计划表
3. 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项目安排计划表
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6月20日
(联系人:黄新,电话:2272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