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字体:
    对比度:
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通知公告 关于发放2019年省中小微企业 服务券的通知
关于发放2019年省中小微企业 服务券的通知
来源:民营经济与服务体系建设科   时间:2019-06-24 17:41:51   浏览:-
字号:

各县(市、区)科工商务局,有关服务机构和企业:

按照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19年中小微企业服务券的工作部署,以及我局《关于推进2019年省中小微企业服务券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市2019年省中小微企业服务券发放计划调整为,625日起发放今年第一批省中小微企业服务券,额度为497.7123万元,视服务券具体使用情况而定是否发放第二批。具体发放事项现通知如下:

一、发券时间。625-27日每天上午10:30-下午4:00时。服务券发放按照统筹优先支持和申请的先后顺序原则进行申领,申领完毕即截止。当天发券时段申请领券,次日12:00前公告申领结果。

二、登记注册。请各主管部门积极发动本地区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和有意向享受服务券扶持政策的企业,于620日前登录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www.968115.cn,完成在线注册、上传资料,经审核通过后,服务机构获得服务资格,企业获得领券资格。

三、申请领券。按照今年广东省中小微企业服务券操作指南(2019年修订版)要求,服务券申请额度额度不超过2万元。企业必须按要求如实填写《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并上传系统,并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要求。如有弄虚作假、恶意欺骗等违规行为,我局将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其服务券使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使用支付。领取服务券的企业应在服务券截止申领后30个自然日内选择服务产品下单,上传服务合同(协议)。服务完毕,企业上传发票(全额,即企业自付部分和服务券补贴部分)、对公转账(企业自付部分)凭证,并将服务券支付给服务机构,抵扣服务费。服务券补贴服务合同的期限为201911日至20191031日,每个服务合同可使用服务券的金额须不超过合同(发票)金额的50%

五、核实兑现。服务机构收取企业的服务券后,可于2019108日起向我市承办单位提交相关材料申请核实兑现,截止兑现申请时间为20191110日。服务机构须严格按照规定做好服务券工作,如在服务过程中有恶意串通、制造虚假材料骗取服务券补助资金和欺诈服务对象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其全部服务券兑现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六、本通知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www.968115.cn网站、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以及“梅州工信”微信公众号同时发布,请各企业和服务机构关注。

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619

(联系人:魏湘娟,2272128mzxqy@meizhou.gov.cn;王辉,2393833mzsw16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