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字体:
    对比度:
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部门文件 梅州市加快工业互联网发展若干扶持措施
梅州市加快工业互联网发展若干扶持措施
来源:本站   时间:2019-10-17 09:38:15   浏览:-
字号:


为贯彻落实《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实施方案的通知》(梅市府〔2018〕20号)和梅州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相关文件精神,推动工业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加快我市工业互联网发展,助推全市工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扶持措施。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精神,根据省委和市委的部署安排,坚持新发展理念,推动互联网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快发展我市工业互联网,形成实体经济与互联网相互促进、同步提升的良好格局,推动全市实体经济振兴发展。

二、扶持企业范围

注册地在我市,依法纳税的工业企业和工业互联网平台服务商。并且企业和服务商应在近3年内未出现过在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经营状况良好,无不诚信记录。

三、扶持方向和重点

(一)扶持工业企业“上云用云”。

扶持工业企业依托工业互联网平台商和服务商,围绕研发设计、生产管控、经营管理、售后服务等核心业务环节,利用工业互联网新技术、新模式,实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进一步降低经营成本、提升生产效率、提高产品质量、降低能耗排放、优化产业协同等。重点包括:

1、重点面向生产制造环节。重点面向企业在生产制造环节遇到的具体问题,支持生产数据上云,推动企业自下而上、自内而外加快数字化升级,提升透明化管控和数据决策水平。

2、重点面向中小工业企业。重点针对广大中小工业企业面临的共性痛点和需求,支持采用低成本、快部署、易运维的应用服务产品,精准解决企业问题,推动企业加快“上云上平台”进程。

3、重点面向初级应用阶段。鼓励企业首先通过工业互联网新技术、新工具,实现业务数字化、可视化和基于经验的优化。逐步引导企业基于大数据进行建模、分析、优化,从而实现预测预警和辅助决策。

(二)扶持工业互联网平台商和服务商。

联合工业互联网平台商和服务商建设梅州市工业互联网平台,积极支持本市企业申报进入国家和省级工业互联网生态资源池,提升本地服务工业企业“上云用云”的能力,鼓励扶持本市工业互联网平台商和服务商组织批量中小企业实施“上云上平台”试点示范,加快推动本市工业互联网生态系统建设和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

(三)扶持打造行业标杆示范。

重点支持我市支柱产业的龙头企业联合工业互联网平台商和服务商,加强工业互联网在企业内外部的应用,打造工业互联网应用标杆示范项目,形成具有示范和推广价值的典型经验和通用解决方案。通过标杆示范带动,逐步打造工业互联网产业示范基地。

四、扶持资金

全市安排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以事后奖补的方式进行扶持。建立工业互联网项目库,实行常态化、动态化管理,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入库项目,优先用于工业互联网基地、平台和标杆项目建设;当年度扶持资金额度用完后,未扶持项目按照申报的先后顺序列入下一年度财政预算;当年度扶持资金有结余自动转入下一年度预算;本专项扶持资金按项目申报的先后顺序给予支持,直至财政预算额度用完为止。

五、扶持措施

(一)推动我市产业集群所在的市直园区、各县(市、区)政府与工业互联网平台商合作建设工业互联网产业基地,对评定为广东省工业互联网产业示范基地的一次性给予300万元奖励,用于促进基地整体数字化网络化升级。

(二)联合工业互联网平台商和服务商建设梅州市工业互联网平台,对我市被评为国家级工业互联网平台的企业,按照不超过平台总投资的50%、一次性给予不超过300万元奖励;对被评为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的企业,按照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一次性给予不超过200万元奖励。

(三)打造工业互联网应用标杆示范项目,对我市被评为广东省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的企业,按照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50万元奖励。

(四)对我市获得广东省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服务券奖补的企业,可给予一定配套奖励,但省市奖补资金累计不得超过企业合同实际发生总金额。因符合条件申领但因客观原因导致未能获得广东省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服务券奖补的企业,按照不超过合同实际发生总金额的50%、给予一次性不超过5万元的奖励。

(五)对我市与列入广东省工业互联网应用服务平台上的供应商(含供应商在梅州设立的分公司)签订“上云上平台”合同且未列入广东省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服务券奖补范围的企业,按照不超过合同实际发生总金额的20%、给予一次性不超过2万元奖励。

(六)对我市获得广东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且与贯标服务机构签订了正式合同的企业给予一次性3万元奖励;对我市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获得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证书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七)对我市确定为广东省工业互联网生态供给资源池的工业互联网平台服务商给予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确定为广东省工业互联网生态供给资源池的工业互联网安全商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确定为广东省工业互联网生态供给资源池的工业互联网解决方案商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确定为广东省工业互联网生态供给资源池的工业互联网咨询服务商一次性给予2万元奖励。

(八)加强工业互联网产业政策研究和落实,连续3年每年安排30万元用于开展工业互联网政策宣讲、举办工业互联网活动、遴选机构对项目库进行评审、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等。

六、其他

(一)本扶持措施由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按照“谁受益、谁支出”原则,奖补资金由项目(企业)所在地(园区)受益财政负责兑现。同时,按要求落实做好资金安全使用、监督检查、绩效评价和信息公开等工作。

(三)企业当年度发生侵权、欺诈、商业贿赂、较大安全生产事故、产品质量事故等其他违法事件的,取消享受优惠政策的资格。对“以虚假资料等骗取扶持资金的”,将依法追回扶持资金;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本扶持措施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梅州市财政局

2019108



梅州市加快工业互联网发展若干扶持措施解读材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