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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部门文件 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
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13-08-23 00:00:0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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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

财税〔20135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经国务院批准,自20138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对营业税纳税人中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营业税。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3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