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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部门文件 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公共服务平台方向项目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公共服务平台方向项目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15-04-15 00:00:0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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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经信、财政主管部门,梅州高新区、蕉华工业园管委会,市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公共服务平台方向项目的通知》(粤经信技改〔201511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2015年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公共服务平台方向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范围和重点

支持在产业共性技术开发、研发设计、质量认证、试验检测、信息服务等新建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并支持现有公共服务平台的升级改造。重点支持由各级政府出资建设的公共服务平台以及对外开放的属事业单位的公共服务平台,且能为当地30家以上企业提供检验检测、咨询、认证等服务的平台。

二、扶持方式及申报数量

1、扶持方式

采用事后奖补的方式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对符合条件并经过项目组织部门验收(完工评价)通过的项目予以一次性事后奖补。

2、申报数量

省预分配我市2015年省级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公共服务平台方向项目资金额度为500万元,将优先支持前期摸底报省的5个公共服务平台项目。

三、申报项目条件

(一)项目须在20151231日前完工并通过验收(完工评价),且未获得过财政专项资金支持。

(二)项目总投资不低于800万元,其中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占总投资的比例不低于60%,申请单位自有资金比例不低于30%

(三)除符合上述主要条件外,申报项目还应符合粤经信技改〔2015110号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项目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按省通知要求准备项目申报材料,向县级经信、财政部门或工业园区申请。

(二)各县(市、区)经信、财政部门和梅州高新区、蕉华工业园管委会对申报项目要件材料进行审查,对申报项目的建设内容和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对项目建设内容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要件的符合性负责,并出具项目真实性审核意见。凡要求市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复印件,各县(市、区)及工业园区也应加盖单位公章。同时认真填写专项资金项目要件审查表、项目汇总表和承诺书,核实无误后加盖单位公章。

(三)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对项目进行符合性审查,并将通过审查的项目材料和有关文件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

(四)推荐上报省的项目由申报单位登陆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平台进行网上填报。

五、申报时间

请各县(市、区)经信、财政部门,工业园区于427日前,将项目推荐文件(一式两份)和项目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五份,光盘一份)送交市经信局技术与质量科,市有关单位项目直接报送市经信局,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公共服务平台方向项目的通知(可在省经信委网站http://www.gdei.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

市经信局联系人:林国玉,电话:2251361,邮箱:mzscxk@163.com市财政局联系人:肖文豪,电话:2122219,邮箱:mzczqy0212@21cn.com

梅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梅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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