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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部门文件 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省级企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设备更新(机器人应用)专题项目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省级企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设备更新(机器人应用)专题项目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15-03-17 00:00:0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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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高新区管委会、蕉华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经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不含兴宁、五华、丰顺),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省级企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设备更新(机器人应用)专题项目的通知》(粤经信创新函〔2015536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通知要求做好2015年省级企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设备更新(机器人应用)专题项目申报组织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申报。县(市、区)经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市直两大园区(以下简称项目推荐部门)根据申报通知要求,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

二、项目初审。各项目推荐部门对项目材料进行审核,严格审查项目的前期基础和建设条件,并对申报材料(含附件)进行真实性核查。

三、行文推荐。各项目推荐部门于325日前将推荐文件和项目申报材料(推荐文件一式2份,含项目汇总表;项目申报胶装纸质材料一式5份;所有材料附电子版)上报市经信局技术与质量科,市直企业直接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四、网上申报。项目单位于331日前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www.gdbs.gov.cn)的统一入口进入,选择“网上办事”——“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平台”——“工商业、服务业等产业结构调整”——“企业转型升级专项”——“在线申办”,在线填写提交项目申请资料,跟踪所申报项目办理进度及结果。

相关附件可在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网站(网址:http://www.gdei.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

联系人:市经信局 王利华,电话(传真):2251361,邮箱:mzscxk@163.com市财政局 肖文豪,电话:2122219

附件: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省级企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设备更新(机器人应用)专题项目的通知

梅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梅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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