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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经信系统2018年“安全生产月” 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
来源:能源物资与民爆科   时间:2018-06-08 15:11:48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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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落实省经信委、市安委办关于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要求,在经信系统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思想,进一步加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切实加强相关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指导工作,有效维护经信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结合本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围绕“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主题,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进一步推动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提高安全素养,确保全系统无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二、组织架构

为加强活动组织领导,成立梅州市经信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领导小组,市经信局王健局长担任组长,陈梅生副局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局能源物资与民爆科,陈梅生副局长任主任,能源物资与民爆科卓衍钊科长任副主任,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

三、活动安排

“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从6月1日开始,持续一个月。

(一)“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1、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共梅州市委 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的学习宣贯活动。

2、围绕“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主题,在机关办公楼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横幅,督促指导生产经营企业特别是民爆生产、销售企业要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横幅或张贴安全生产标语,有条件的企业要组织安全生产专题讲座,进一步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文化氛围。

3、组织系统内干部职工参加由安委办举办的“安全生产月”、“我为安全生产献力量”万人签名活动等专题活动。

(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主要内容。

按照省、市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重点做好如下几项工作。

1、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指导生产经营企业特别是民爆生产、销售企业在“安全生产月”中,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工作;要积极动员组织企业职工及时发现安全生产隐患,提出安全生产建设和管理意见建议,人人参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人人参加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安全生产防范意识和能力。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要针对汛期多雨天气的特点,加强对民爆仓库、围墙边坡的维护管理,确保安全;成品油经营企业,要加强对防雷、防汛、防风设施的检查,发现问题,务必及时处理。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结合关于加强源头管控、安全准入等方面工作部署,认真组织开展民爆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曝光和惩处力度。

2、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各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要以生产线、库房等重大危险源为重点,认真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消防演练等活动,增强员工对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增强企业自身应急协调组织能力,提高应急管理水平。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要指导、督促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和事故、重大险情的报送制度,指导开展“安全生产月”演练活动。

3、加强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各企业要对本企业重点环节、重点岗位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学习和安全技术培训,对全体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和技能考核,提升员工操作技能水平和风险辨识能力,杜绝违章操作现象的发生。同时,可结合自身情况,有针对性的邀请安监、消防等监管部门举办专业知识、技能讲座,进一步提升员工安全知识。

4、开展安全生产文化活动。各县(市、区)经信主管部门、各企业要结合实际,围绕“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主题,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加省经信委安全生产征文活动。利用微信平台,开辟“安全生产月”活动专题,推送安全生产主题内容,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形成人人重视安全的企业文化。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市经信系统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重要意义,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切实把各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实,确保“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正常、有序、顺利进行。

(二)创新形式,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局网站、政务OA系统、相关工作会议和检查活动等,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氛围。

(三)认真总结,加强交流。认真总结好经验和好做法,加强信息共享交流,对“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进行及时跟踪采集,切实做好动态信息报送工作和总结工作。

(四)及时报送工作信息。按市安委办要求,请各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有关企业,局有关科室、直属单位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以下信息:

1、6月-7月每周一报送上周“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开展情况,以便汇总报市安委办。

2、6月28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总结以及视频、照片等佐证材料。视频(分辨率大于 1280 像素 720 像素,格式为 MP4、MPG2、AVI、MTS)、照片资料(分辨率不低于 1920 像素 1080 像素,格式为 JPG、PNG、PS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