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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非法集资陷阱
来源:本网   时间:2012-12-05 00:15:0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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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以来,国内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大,社会投资渠道较窄,小微企业融资困难,由此造成一些地方高利贷活跃……对于非法集资,我国经过严厉打击,涉案人数、涉案金额呈总体下降趋势。但尚没有根除,由于其形式多样,手段不断翻新,欺骗性和隐蔽性较强,致使广大群众难辨是非,上当受骗,严重危害了社会与金融的稳定。

  ●什么是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的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利益等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给予回报的行为。

  ●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有哪些?

  非法集资者的手段不断花样翻新,根据国内查处的多起案例,常见的手段主要有以下几种:

  (1)编造虚假项目或订立陷阱合同,一步步将群众骗入泥潭:不法分子以种植仙人掌、芦荟、火龙果、冬虫夏草,或者养殖蚂蚁、黑豚鼠、梅花鹿、家禽再回收等名义,骗取群众资金;有的以开发所谓高新技术产品为名吸收公众存款;有的编造植树造林、集资建房等虚假项目,骗取群众“投资入股”;有的以商铺返租等方式,承诺高额固定收益,吸收公众存款。

  (2)混淆投资理财概念,让群众在眼花缭乱的新名词前失去判断:不法分子利用炒黄金、基金投资、网络炒汇等新名词迷惑群众;有的利用专卖、代理、加盟连锁、消费增值返利、电子商务等新的经营方式,欺骗群众。

  (3)装点门面,用合法的外衣或名人效应骗取群众的信任:为给犯罪活动披上合法外衣,不法分子往往成立公司,办理完备的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等手续,以实际经营活动掩盖其非法目的。这些公司多在豪华写字楼租赁办公地点,聘请名人作广告等加大宣传,骗取群众信任。

  (4)利用网络,通过虚拟空间实施犯罪、逃避打击:不法分子租用境外服务器设立网站;有的还通过网站、博客、论坛等网络平台和QQ、MSN等即时通讯工具,传播虚假信息,诱骗群众上当。一旦被查,便以下线不按规则操作等为名,迅速关闭网站,携款潜逃。

  ●从事非法集资活动会受到哪些法律处罚?

  对进行非法集资活动的,除了依照《商业银行法》、《保险法》、《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取缔非法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等行政处罚外,对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例如: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情节严重的,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未经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情节严重的,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的,最高可处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法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