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市委各部门,市直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
《梅州市进一步加强地方金融人才队伍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梅州市委办公室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