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字体:
    对比度:
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金融工作局 工作动态 扎实实施新一轮三年行动计划奋力推动基层党建工作步步高
全市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会议召开,陈敏出席并讲话
扎实实施新一轮三年行动计划奋力推动基层党建工作步步高
来源:梅州日报   时间:2021-04-29 15:21:54   浏览:-
字号:

  昨日,全市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1+1+9”工作部署和全省有关会议精神,总结我市基层党建三年行动计划落实情况,研究部署实施新一轮三年行动计划工作。市委书记陈敏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蒋万军主持会议。

  陈敏充分肯定基层党建三年行动计划实施以来,各级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1+1+9”工作部署和市委“六争六补”“123456”思路举措,推动全市基层党建工作取得“两个维护”更加坚决、凝心铸魂更加自觉、政治功能更加凸显、干部队伍更加过硬、政治生态更加清朗等明显成效。

  陈敏指出,九层之台,起于累土。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党建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一是把握重要性,加强基层党建是党委书记的“天职”。要始终把基层党组织建设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以基层党组织的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听党话、跟党走。二是把握必要性,加强基层党建是组织的力量源泉。要从党的百年历史中汲取智慧,改进和创新基层党组织工作思路、内容、方式,不断拓展党的工作领域,进一步完善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使党的领导、党的工作、党组织的作用有效覆盖社会各个领域。三是把握紧迫性,加强基层党建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要求。要立足战略和全局,把基层党组织建设作为重中之重的任务来抓,以每一个基层党组织对标最高、最好、最优的工作业绩,推动我市“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陈敏表示,三年之行,始于足下。要按照目标任务,一年一主题、一步一台阶,扎实实施新一轮三年行动计划,把基层党组织锻造得更加坚强有力,奋力推动基层党建工作步步高。一要加强党的领导,坚持落实“两个维护”制度机制,规范党的政治生活,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完善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机制,不断提升政治领导力。二要加强理论武装,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着力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提高基层学习的针对性、实效性,推动各级党员干部守初心、担使命,不断提升思想引领力。三要加强“两个覆盖”,实施农村党建“整镇推进、整县提升”示范县镇创建活动,巩固农村基层党建基础,实施“整区提升、示范引领”行动,提升城市基层党建整体效应,开展模范机关创建活动,加强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建设,健全两新组织党建工作长效机制,推动“两个覆盖”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不断提升群众组织力。四要加强融合发展,坚持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引领基层治理、服务造福群众,推动基层党建融入部门主责主业,融入改革发展大局,不断提升社会号召力。五要加强人才建设,深化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南粤党员先锋工程、山区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升队伍战斗力。

  陈敏强调,千钧之力,聚于涓埃。要认真落实“一把手负第一责任”和其他成员“一岗双责”制度,扎实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一要抓牢党建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落实主体责任,研究制定新一轮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年度基层党建任务清单,党委(党组)书记要扛起主责主业、亲自谋划推动,发挥领导把关、示范带头作用,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协同配合,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基层党建工作格局。二要抓好督促指导,要根据地区、城乡、领域差别,结合基层党组织具体特点、功能定位和职责任务,分类指导、分类推进,及时跟进督促落实。三要抓强基础保障,持续推动人财物等资源下沉基层一线,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创造有利条件。四要抓实工作作风,力戒形式主义,严格控制发文和开会计划,让基层党员干部腾出更多时间精力干实事、抓发展,以实际成效检验工作质量。

  会上,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罗盛芬传达全省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会议、全省贯彻落实新一轮基层党建三年行动计划及2021年重点任务推进会精神,就《梅州市贯彻落实〈广东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实施方案》作说明;梅县区松口镇大黄村党委、兴宁市兴田街道党工委、丰顺县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等单位作交流发言。

  会议以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平台直播形式开至各县(市、区)、各镇(街道、场)。市领导余其豹、温向芳、吴泽桐,嘉应学院、市法院、市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各县(市、区)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和组织部部长,市委有关部委、市直和中央、省属驻梅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市属行业党委主要负责同志等在市主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