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关于《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执行时间的通知 政务公告 梅州市交通运输局 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交通运输局
导航
网站首页
局领导
部门文件
工作动态
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
政策法规
政务公告
违章处理程序
五公开
统计信息
工作简报
许可公示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机构
>
市交通运输局
>
政务公告
交通部关于《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执行时间的通知
时间:2008-03-03 08:00:00
来源:管理员
各有关单位:
新的《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及定额(部
2007
年第
33
号公告)于
200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由于需要对公路造价计算软件进行修改调试和软件市场规范,经研究,决定新办法设置
6
个月过渡期,自
2008
年
7
月
1
日起,所有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均应执行新办法及定额。
交通部公路司
二○○八年一月三十日
返回首页
返回政务公告
正在加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