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的若干意见》(粤府〔2018〕77号)精神,促进我市应用基础研究能力提升,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根据《梅州市应用型科技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梅市科〔2018〕69号),我局开展了2021年梅州市应用型科技专项项目征集工作,要求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三甲医院等事业单位围绕全市重点产业和领域,凝练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有利于民生改善和社会保障的关键共性技术及平台建设项目。
此次项目征集在梅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进行,各征集单位积极响应。至申报截止日,共受理有效推荐《2021年梅州市应用型科技专项项目征集表》35项。征集的项目涉及医疗、农业、节能环保等多个领域。
高新科 供稿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