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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林地的经营单位 未履行防火责任“办理结果
来源:林业局   时间:2015-04-21 11:24:35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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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立案时间:2015.4.4;
二、案件名称:林地的经营单位未履行防火责任;
三、违法行为人 :谢某某;
四、处理条款/结果:根据《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第48条.罚款30000元
五、结案时间:2015.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