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立案时间:2015.8.11;
二、案件名称:非法收购“三有”动物;
三、违法行为人 :余某某;
四、处理条款/结果:根据《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1.处没收竹鼠、蛇、果子狸等一批。2.罚款12000元
五、结案时间:2015.8.24